2021年高級經濟師《知識產權》知識點及習題: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
【知識點】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
一、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64條: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1.以權利要求書的記載內容為準
2.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但不是權利保護范圍的依據
二、以權利要求的內容為依據
(一)權利要求書應滿足的要求(見第二章專利申請文件部分)
1.清楚、簡要
2.以說明書為依據
(二)以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的含義
1.確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應當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權的專利文本或者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及相關的確權行政判決所確定的權利要求為準。權利要求存在多個文本的,以最終有效的文本為準。
三、對權利要求的解釋
(一)含義
根據權利要求本身、相關的權利要求以及說明書和附圖等專利文檔或本領域技術人員的公知常識等,對權利要求中的技術術語或特征進行理解,澄清權利要求中技術術語或特征在表述上不清楚之處,以明確權利要求限定的范圍。
法律依據:《專利解釋(二)》、《專利侵權判定和假冒專利行為認定指南(試行)》
(二)權利要求解釋的基本原則
1.公平原則。
2.折衷原則。
3.整體原則。
【例題•單選】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關于“以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的含義,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
A. 應當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權的專利文本或者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及相關的確權行政判決所確定的權利要求為準
B. 應當根據權利要求的內容來確定,而不能背離權利要求的內容
C. 說明書或者附圖中描述而未被概括到權利要求中的技術方案也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D. 如果權利要求與專利說明書出現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時,以權利要求的字面含義所確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參考答案】C
【解析】“以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包含以下幾層含義:應當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權的專利文本或者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及相關的確權行政判決所確定的權利要求為準;應當根據權利要求的內容來確定,而不能背離權利要求的內容;僅在說明書或者附圖中描述而未被概括到權利要求中的技術方案,視為專利權人放棄了對該技術方案的保護,不應納入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既包括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特征所確定的內容,也包括與權利要求所記載的技術特征相等同的技術特征所確定的內容;如果權利要求與專利說明書出現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以權利要求的字面含義所確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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