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輔導:法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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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理學
第一節法的概念、特征與作用
□大綱要求
1、了解法的概念。理解法是由國家制定、認可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行為規范體系。
2、熟悉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調整人的行為或社會關系的規范;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護實施的社會規范。
3、了解法的作用。理解法具有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和強制等規范作用;具有維護統治階級的階級統治和執行社會公共事務的社會作用。
□要點速記
一、法的概念和本質
法是由國家制定、認可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行為規范體系。
人類社會一切類型的法都具有的共同本質是: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法體現的是整個統治階級的意志,而不是統治階級中個別人或少數人的意志,同時也不是統治階級每個成員個人意志簡單的相加。
二、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調整人的行為或社會關系的規范。
(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
(3)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護實施的社會規范。
(4)法是規定權利和義務的社會規范。
三、法的作用
1、法的規范作用
作為由國家制定的社會規范,法具有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和強制等規范作用。
(1)指引作用。通過法律,人們可以知道什么是國家贊成的,可以做的;什么是國家命令或反對的,必須做或不該做的。
(2)評價作用。具有判斷、衡量人們的行為的作用。
(3)預測作用。根據法律規定,人們可以預先知曉或估計到人們相互間將如何行為。
(4)教育作用。其作用是加強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
(5)強制作用。法的強制作用在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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