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公務員考試時政熱點:蚊香有毒無毒應盡早定論
更新時間:2013-07-25 15:24:48
來源:|0
瀏覽
收藏


國家公務員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2013年河南省公務員考試時政熱點:蚊香有毒無毒應盡早定論
課程推薦:2014年公務員課程7天免費學 :基礎精講 高效強化 高效押題 專項特訓
個性課程:2014年公務員個性輔導:申論批改 技巧專講 沖刺密卷 個性定制
“一些生產滅蚊產品的企業何時才肯放下‘毒面紗’?”7月18日,中國民主促進會會員張華對記者感慨道。一年前,他發現國內部分滅蚊用品生產企業故意掩蓋“蚊香有毒”這一事實,開始向農業部建言獻策??蓵r至今日,他卻發現市場上僅有一家企業進行了警示語標注,其余企業均是“紋絲不動”。
筆者覺得,絕大多數企業之所以“紋絲不動”,是情有可原的。煙草有毒,早有科學定論,香煙包裝理應標注“有害健康”。而對于蚊香,標注“有毒”建議者張華自己也說了,它“是否會對孕婦、嬰兒、兒童、身體虛弱者產生毒性反應沒有明確的科學定論”。既然沒有“明確的科學定論”,就不能說明蚊香有毒,滅蚊用品生產企業豈能主動標注“蚊香有毒”?我們豈能責備滅蚊用品生產企業故意掩蓋“蚊香有毒”事實呢?
蚊香是廣大群眾的日常生活用品,它究竟是否有毒,有關部門應該及早組織老師學者進行研究論證,給出個明確的科學結論。如果蚊香確實有毒,那么有關部門應從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角度出發,要求滅蚊用品生產企業在產品包裝上標注“蚊香有毒”,同時要求有關科研機構研制無毒蚊香或者蚊香的替代品。
政府作為“守夜人”的角色,有這個義務和責任。有關部門長期讓蚊香是否有毒處于模糊地帶,甚至于在有人建議滅蚊用品標注“蚊香有毒”之后依然無動于衷,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懶政行為。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公務員頻道及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編輯推薦: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6年國考申論答題紙模板:6類萬能框架+50個主題金句庫(附格式避坑指南)2025-04-03
- 2025年國考備考資料免費下載:高頻成語辨析早讀講義助你突破語言關2024-12-12
- 2025國考申論范文下載:以創新為翼,翱翔制造強國藍天2024-11-15
- 2025年國考申論范文:教養之光,文明社會的金鑰匙2024-11-14
- 2025國考申論寫作范文:以“中國精神”為筆,繪就民族脊梁新篇章2024-11-14
- 2025年國考行測答題技巧:片段積累小技巧,彎路走的少之疑問句2024-11-02
- 【國考必贏】2025國考申論備考:講解稿的滿分秘籍2024-10-23
- 2025國考常識備考之中國山脈2024-10-10
- 2025年國考申論范文:創新引領未來,奮斗鑄就輝煌2024-09-20
- 2025年國考申論范文:守護綠水青山,共繪金山銀山新畫卷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