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南川區2013年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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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南川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南川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職位詳見《南川區201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7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的)。
4.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或者能夠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專科、本科、研究生學歷(學位)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
5.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符合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職位一覽表》(附件1)。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已與我區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
1.招聘職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其中,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2013年5月20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除2013年應屆畢業生外)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職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一覽表》(附件1)。
招聘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最新修訂的《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本次報名全部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職位報考,按各報考職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請符合條件的人員于2013年5月20日至2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主頁、本人頁)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新一代身份證、職(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系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持有學院簽署并加蓋鮮章的《南川區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明確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名時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按時到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樓會議室(南川區金山大道31號)報名。經資格初審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023-71420469
(三)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職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職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其中,屬特殊職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職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
(四)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12:00前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及面試。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擬定于2013年5月2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一)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二)專業科目測試。報考區衛生系統和區安全生產技術培訓與評價指揮中心教學職位的考生專業科目測試為《醫學基礎知識》;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分值100分。
(三)面試。凡考生筆試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比例為1:2。參加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職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不低于其他職位(即按專業科目測試相同職位進行分類)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若專業科目無法比照的,考生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一天,持有關證件(須提供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及相關職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到南川區人力社保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職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根據招聘職位的實際需要,采取專業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職位人數,根據報考該職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等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職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人員,其缺額可按報考該職位考生且面試合格者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體檢人選等有關事宜,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從辦理正式聘用審批手續之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執行,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職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考區衛生局所屬鄉鎮衛生院職位的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后,按報考同一職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招聘鄉鎮衛生院。放棄自主選擇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已選定衛生院的考生不得重新選擇。考生在選擇衛生院時,如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選定衛生院結束后,按前款要求履行聘用審批程序。
(四)區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招聘職位對執業資格未作要求的,在聘用后3年內必須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逾期未取得,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
(五)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不予聘用。
(六)被聘用的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被聘用的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以上。招聘單位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要求。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放棄面試及以后環節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3年至2015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3年至2017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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