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貴州省(貴陽市)人民警察招考資格復審名單


根據《貴州省2012年公安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市2012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資格復審地點:貴陽市公安局辦公大樓一樓大廳(貴陽市烏當區新添大道北段7號)。
考生可乘51、56、246、251、252、253路公交車到烏當區“貴陽市公安局”站下車前往資格復審點)。
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公告將于11月21日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資格復審的有關要求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組織。
按照《招考簡章》有關規定,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考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如考生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或未能按時提供現場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在線打印的《貴州省2012年公安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與筆試報名時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張(需粘貼在《報名信息表》的相應位置),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為提高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效率,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除按《招考簡章》及職位設置條件準備資格復審材料外,以下情況還需補充相應證明材料。
(一)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錄用后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
(二)所報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基層工作證明中須明確考生到該單位工作的起止年月。
(三)本省生源且戶籍已遷往外省的往屆畢業生須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如不能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生源地證明材料。
(四)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資格復審工作人員做出相應說明。
(五)考生所學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專業名稱不相同的,所學專業與職位要求專業是否是同一專業須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并出具相應證明材料。
(六)“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中,由貴陽市統一選派的“一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的考生須到服務的社區進行初審后,再到“貴陽市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引導辦”)進行復核。最后,持貴陽市“引導辦”的證明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其他“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現場資格復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1、到所服務的縣(區)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項目辦”)、 “引導辦”進行初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的考生須到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初審;
2、初審后,到服務的縣(區)所在的地(州)“項目辦”、“引導辦”進行資格復核。“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的考生到地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復核。
3、資格復核后,持地(州)“項目辦”、“引導辦”的有關證明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的考生持地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所持的證明材料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等內容(服務證書不能作為依據)。
(九)考生提交的資格復審材料需備齊原件及復印件。
四、經復審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負責現場資格復審的同志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確認。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職位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經資格復審,通過復審人員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減少招考計劃數;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
筆試準考證、《報名信息表》遺失的考生可于11月16日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 www.gzpta.gov.cn/)“貴陽市入口”在線打印。
五、有關事宜
(一)資格復審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招考簡章》的規定,對照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其他報考條件等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
(二)市公務員招考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現場資格審查、職位減少或取消、招考各環節的實施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將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gy.lss.gov.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全市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咨詢電話:
0851-6797116(貴陽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處)
0851-7989189(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處)
0851-8129016(貴陽市引導辦)
附件:貴州省2012年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報考貴陽市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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