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昆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昆山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規程》有關規定,昆山市部分事業單位定于2012年8月26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管理能力和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學歷條件為本科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為中級及以下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及以下(1976年8月26日后出生),且戶籍和人事檔案關系均須在昆山市(在昆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昆山戶籍)。具有與崗位專業匹配的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1年8月26日后出生),且戶籍和人事檔案關系均須在昆山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不受戶籍地的限制,年齡須在45周歲及以下(1966年8月26日后出生)。
(四)附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回避的有關規定。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附表《2012年昆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匯總表》
專業條件設置參照《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2)》
四、報名方式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4:00
2、報名地點:昆山市人力資源市場(嶗山路9號)
(二)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選擇崗位。報名者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應聘崗位后,向招聘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招聘單位)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
2、招聘單位資格初審。經招聘單位初審,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者領取《2012年昆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1份,將《登記表》中“報名者填寫內容”填寫完整并加貼照片后交招聘單位簽字(蓋章)。
3、人社部門驗證登記。經初審合格的報名者持《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分別到指定的“驗證登記處”進行驗證。
4、登記繳費。驗證合格的報名者當場辦理登記和繳費手續。將《登記表》交“登記繳費處”(《登記表》后附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籍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書、證明復印件、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3張)。
報名考試費100元(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
(三)報名注意事項
1、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在職人員或未就業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件。
3、歸國留學人員,除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或檔案關系托管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外,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4、退伍軍人需提供 “退伍證書”。
5、報考崗位戶籍要求“昆山籍”:指昆山生源或昆山戶籍(2012年8月26日前遷入昆山)且人事檔案關系均在昆山市范圍。
6、報考崗位A類崗位為管理類崗位,B類崗位為專業技術類崗位。
7、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8月26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0年8月26日前,以此類推。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能提供養老金繳費證明的,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8、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生按在職人員的資格條件報考。
9、因本次招聘將統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現場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10、本次招聘筆試崗位設定開考比例為3:1。本次招聘計劃數為1人的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3人的,該崗位不開考,并由人社考試部門通知報名者,辦理退費手續。對于招聘崗位數2人及以上的崗位,在報名人數超過3人,而與招聘崗位數相比不足3:1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聘崗位或取消招聘崗位。
11、報名者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不得報名。
12、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筆試
(一)筆試的時間、地點和形式、內容
1、筆試時間:2012年 9月15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綜合卷)》;
下午2:00―4:30《申論》。
報考A類崗位人員需考《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綜合卷)》和《申論》,報考B類崗位人員只需考《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綜合卷)》。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的考試要求和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的領取時間、地點詳見昆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kshrss.gov.cn)和昆山人力資源網(http://www.kshr.com.cn/)。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報名收據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3、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考試內容包括哲學、政治、經濟、法律、公文、事業單位改革與管理、公民道德建設、時政市情、科學技術、國情國力、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申論寫作等內容。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二)筆試成績要求
《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綜合卷)》的筆試成績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申論》筆試成績不設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三)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通過昆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kshrss.gov.cn)和昆山人力資源網 (http://www.kshr.com.cn/)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六、面試
(一)面試通知發放。時間:2012年10月10日9:00―16:00。地點: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地址:前進中路305號)。
(二)所有進入面試的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并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三)面試的時間和地點: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10月14(星期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四)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同一崗位招聘1人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面試人選;同一職位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面試。
(五)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傾向、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應變能力、計劃協調能力、人際關系與合作能力、崗位匹配能力、責任感和進取心、個性穩定性等。
(六)面試成績與考試總成績的計算。面試成績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以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
(七)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網上公示時間:2012年10月15日―10月17日。公示網址:昆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kshrss.gov.cn)和昆山人力資源網 (http://www.kshr.com.cn/)。
七、體檢
(一)參加體檢人員確定。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
(二)本次招聘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八、考核和資格復查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核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九、錄取和聘用
(一)對本次招聘擬錄取人員名單在昆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kshrss.gov.cn)和昆山人力資源網(http://www.kshr.com.cn/)張榜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公示期滿,有關雇用材料經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新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雇員制,期限為兩年。雇員期內簽訂勞動合同,交納社會養老保險,按照事業單位編內人員核定工資和福利待遇,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轉聘用制工作人員。
(三)被錄用的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并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雇用(勞動)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人員的聘用手續和用工管理按《關于印發〈關于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后新進人員聘用手續和用工管理的幾個具體問題的答復口徑〉的通知》(蘇人辦[2004]119號)有關規定執行。更多相關信息請關注 江蘇事業單位考試網 江蘇中公教育 江蘇人事考試網
十、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本簡章由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57371237 監督電話:5731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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