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2年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場規則


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
考 場 規 則
一、考生在每科考試開始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對。
二、考生遲到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攜帶文具進入考場,開考后考生不得相互傳遞任何物品。
四、考生不得將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手機等)或有計算、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其他設備帶至座位。考試期間凡發現將上述物品或設備帶至座位的,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使用上述物品或設備(開機狀態)的,一律按嚴重違紀取消考試資格,并在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五、試卷發放后,考生必須首先在答題卡和試卷規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等有關信息,但不得做其他任何與答題無關的標記;考試鈴聲響過以后方可開始答題,否則,按違紀處理。
六、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監考人員當眾解答。
七、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客觀題答案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并把試卷上的條形碼貼到答題卡指定位置上,未貼或不按要求粘貼條形碼以及未用2B鉛筆填涂的按零分處理;公共基礎知識主觀題、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在答題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用鉛筆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
八、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他答題材料。
九、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監考人員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答題卡并在準考證上簽字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對擾亂考場秩序,辱罵或威脅考試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按有關紀律和規定嚴肅處理。
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
處理辦法(試行)(節選)
第六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當場發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后發現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三)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規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
(五)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六)在答卷(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的;
(七)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抄襲、協助抄襲的;
(二)持假證件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四)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第八條 在考試或閱卷過程中認定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經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十三條 對報考者的違紀違規行為當場處理的,由兩名以上考試工作人員予以記錄、簽字并存檔。對報考者違紀違規行為事后認定與處理的,應當制作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告知書,告知書應當寄送報考者,或者以公告形式送達。
最新資訊
- 2026國考如何備考:從報名到沖刺的全周期指南2025-09-18
- 2026國考怎么備考:筆試注意事項全解析2025-09-18
- 2026國考崗位職位表查詢:入口、時間軸與高效選崗三步法(建議收藏)2025-09-17
- 國家公務員網2026職位表下載入口在哪?發布時間預估、報名節奏與高分選崗攻略2025-09-17
- 2026國考報名考試時間權威前瞻:節點預測、流程攻略與高分備考清單2025-09-16
- 2026國考行測多少分才算穩妥?分數線預測與備考技巧全解析2025-09-16
- 2026國考行測難度大嗎?學會用“拆分”思維輕松拆解類比推理難題2025-09-16
- 2026國考公務員考試時間出爐!中南大學宣講會詳解國家某部委及直屬機構招錄信息2025-09-16
- 2026年國考是什么時間?湖南大學國家某部委及直屬機構公務員招錄宣講公告解讀2025-09-16
- 2026年國考申論題型全解讀:掌握作答思路,提前鎖定高分202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