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陜西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陜西省2011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 $lesson$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一、招考政策
(一)《招考公告》和招錄職位可在哪些網站查詢?
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shaanxi.gov.cn)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陜西省公務員局網(http://www.sxgwy.gov.cn)
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
(二)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辦法(試行)》第十八條規定的基本條件,以及常住戶口在陜西、或陜西生源、或陜西區域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均可報考相關職位。
2011年應屆(含2010年未就業)畢業生報考省委組織部選調生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畢業報考全省以碩士研究生為學歷起點的職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相關專業畢業報考西安市人民警察法醫學、日語、阿拉伯語等職位的人員,不受戶口、生源、畢業院校所在地限制,可報考相關職位。
(三)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因個人重大過失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的;
4、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未經批準自行離職的;
5、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的;
6、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違紀違規仍在處理期限內或自2006年以來參加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被認定填報虛假信息等仍屬取消報名資格期限內的;
7、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
8、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員,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條件和職位的。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職位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被錄用,則立即形成應當回避的關系,因而不能報考。
(四)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報考人員的年齡規定,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29日至1993年3月29日期間出生)。
同時,考慮到人民警察授銜的年齡規定,以及用人單位在編人員年齡結構等因素,對人民警察等部分職位的年齡作了具體規定,詳見《公告》所附職位表。
(五)怎樣理解年齡規定的“28周歲以下”?
截至發布公告之日,不超過29周歲生日(以身份證上標明的出生月日為準)都可理解為屬于“28周歲以下”。其他年齡規定同理推計。
(六)生源地指的是什么?
生源地是報考人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
(七)報考人員如何判斷自己所學專業是否符合職位專業條件要求?
除報考不限專業的職位外,報考人員可將自己所學專業與擬報考職位專業條件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具體專業作比較,判斷是否在條件范圍;或對照《陜西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設置參考目錄》中設置的專業類別及其包含的具體專業,再選擇自己所符合專業條件的職位。若所學專業(含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陜西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設置參考目錄》,則可選擇與專業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并與報考職位表后所附資格審查單位聯系電話進行咨詢確認。
(八)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怎樣計算?
1、基層工作經歷,是報考人員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高等教育畢業證后,在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單位和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服役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至2011年7月31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可以累計計算。2年基層工作經歷應滿24個月。
報考人員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或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畢業證之前的見習、實習等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2、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到農村與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九)報考哪些職位必須有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省、設區的市兩級職位(含參照管理單位職位)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十)“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能報名嗎?
按照全省統一安排部署,下半年將專門安排特設職位,面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定向招考。本次考試沒有特設職位。“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的,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十一)人民警察職位有哪些?
人民警察職位包括公安、監獄、勞教系統,以及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
(十二)報考人民警察職位是否進行體能測試?
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考生,在面試資格復審時組織進行體能測試。在國家未出臺新的體能測試標準前,分別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或《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實施體能測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凡體能測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十三)畢業時間如何計算?
以畢業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核驗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31日。
(十四)在讀的高校學生可以報考嗎?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1年畢業”的大專、本科、研究生均不能報考。
常住戶口在陜西或陜西生源的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在職通過非全日制形式正在進行上一層次學歷的學習,可以現有學歷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十五)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學歷有哪幾種?
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學歷文憑主要有三種,即: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歷)、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結業)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結業)證書。從1993年起,國家開始統一印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從2001年開始,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管理實行電子注冊制度,并委托全國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學歷電子注冊,2001年以后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心注冊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查詢,在該網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凡無學歷電子注冊或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格式不符的其他證書等均不屬于國民教育序列畢業證書。
(十六)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通過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形式(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凡取得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或以上畢業證,符合職位要求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資格審查單位審核。
(十七)部分職位要求通過外語四、六級,由于四、六級改革后只有分數,未定通過與否,如何判定?
部分招錄職位要求外語四、六級合格或有證書,按國家外語四、六級考試改革的有關精神,四、六級考試改革后總成績426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務員招錄時算為合格(因四六級考試的滿分為710分,按60%折算即為426分)。
二、網上報名
(十八)報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要注意哪些事項?
建議報考人員首先閱讀《致考生書》、《報考指南》、招考《公告》,再選擇符合職位資格條件、適合自己的職位進行注冊;查知資格審查通過后,按要求通過網上繳費確認報名。4月5日將在報名網上公布不足開考比例的職位,相關報考人員可選擇改報其他職位。請保持所留電話暢通,以便及時聯系。
(十九)報名時間是哪幾天?是否可以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1年3月30日0:00至4月3日18:00。報名通過網絡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二十)考生自己對填報信息負責是指什么?
網絡報名是基于考生誠信的前提下開展的,網上資格審查時首先認定考生自己填報信息是真實的,才作出審核確認。在后續的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以及錄用后的試用期管理等環節中,一旦發現并查證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即予取消資格,并附相關處罰。請報考人員一定要認真誠信填報,對自己負責。
(二十一)每人可以報考幾個職位?是否允許重復報名?
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報一個職位。同一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只允許報名一次,不允許重復報名。
(二十二)報名信息能否修改?
對于未通過報名資格審核或尚未審核的報考人員,可任意修改報名信息,也可修改報考崗位。
已經通過了報名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無論是否繳費,報名系統均不允許修改信息。
(二十三)報名信息為何無法保存?
報名信息填寫不規范時報名信息將無法保存。請對照每個信息項的填寫要求認真填報。
(二十四)審核結果返回時間已過,為何仍然顯示尚未審核?
如果不上傳照片,報名系統不會對其進行報名資格審核。請報考人員在確認報名信息無誤后,務必及時上傳個人電子照片。
同時,要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每次保存報名信息,系統將視為重新報考而刷新報名時間并再次提交審核。如此反復,將會延誤審核時間,對報考人員不利。
(二十五)上傳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報考人員提交報考申請時須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清晰、易于辨認。該照片用于準考證和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報到時,其身份證、準考證、錄用通知書上的照片必須和本人一致。
(二十六)能否根據網上報名期間公布的各職位報考人員情況統計,判斷該職位報考總人數?
為指導報人員合理報名,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將于3月31日和4月2日兩次在省政府門戶網、陜西省公務員局網公布各職位的報名情況。報考人員可參考統計情況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報考。但報名期間公布的各職位報考情況統計只能是截取某一時刻的數據,并不是最終報考人數。各職位最終報考人數要在報名結束后,經過繳費確認才能確定。
(二十七)報名后期往往無法登錄報名網站是什么原因?
根據往年報名期間每天上網流量統計,報名最后一天網絡訪問量劇增,出現過導致網絡擁堵甚至癱瘓的情形。請報考人員合理安排報名時間,客觀理智選擇職位,及時注冊報名,盡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報名,以免因無法登陸網站,失去報名機會或資格審查未通過時無法改報。
另外,為了確保報名數據安全和及時審結,本次報名期間4月2日23:00至4月3日7:00將關閉報名注冊系統。此期間考生可以瀏覽選擇職位,但不能進行網上注冊報名。
(二十八)可否進行現場繳費?
請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繳費,不設現場繳費。繳費時間截止2011年4月5日18時,屆時繳費系統將自動關閉,未按期進行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二十九)為什么繳費后還是顯示尚未繳費?
由于銀行電子對賬可能出現掉單,掉單的繳費記錄未能及時返回本系統,要等銀行手工對帳完畢返回本系統后,才能查知繳費情況。考生只需確認銀行扣款就表示繳費成功了,建議稍后再到報名系統查詢。
銀行扣款的確認不是在報名系統里確認,而是從銀行網銀查詢。如果銀行扣款成功,請勿重復繳費。
本次考試只設一個繳費賬戶,即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財政收費專用賬戶,提醒報考人員不要繳錯賬戶,或上當受騙。
(三十)哪些人可以減免考務費用?如何辦理減免手續?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
需要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4月5日18時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電話:029-87447652)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也可就近到報考職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出費用減免申請,經審核后匯總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
(三十一)筆試開考比例是怎么規定的?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職位可否改報?是否進行調劑?
除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職位和法醫類等特殊職位開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職位的開考比例不低于1:3。
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縮減招考計劃。
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將于2011年4月7日上午9時在陜西省政府門戶網和陜西省公務員局網上公告。已通過資格審查,原報考不足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時間為2011年4月7日上午9時至 4月7日16時。放棄改報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100元。
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縮減計劃的職位,不得改報。
進入體檢人員確定后,如出現招錄職位空缺或不足的情形,可在參加面試人員相同或相近職位中進行一次調劑,調劑辦法另行制定。
(三十二)準考證如何打印?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應在4月21日至4 月23日24時從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與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對準考證打印有困難的考生,也可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現場打印。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十三)報名表是否必須打印?
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需要提交報名表。預計5月21日將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同時開通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報名系統的網絡打印程序,考生憑報名信息自行打印報名表。
三、違紀違規處理
(三十四)公務員違紀違規處理期限內的考生還可以報名嗎?
近期,國家下發了歷年來《歷年各類公務員考試違紀違規人員名單》,根據違紀違規人員名單,本次公務員報名系統中建立了違紀違規考生信息庫,信息庫中仍在違紀違規處理期限內的考生不能報名。
(三十五)對惡意注冊報考信息人員怎么處理?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經查證后,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三十六)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怎么處理?
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經查證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由資格審查部門提出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意見,并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查。使用假證件等錯誤性質嚴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三十七)哪些情形給予該考試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1、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3、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4、未用規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
5、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6、在答卷(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的;
7、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三十八)哪些情形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在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1、抄襲、協助抄襲的;
2、持假證件參加考試的;
3、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4、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三十九)哪種情形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1、經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
2、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3、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四十)哪種情形的試卷視為異常試卷?異常卷怎么處理?
有下列情況的試卷視為異常試卷:
1、未按規定用筆作答的;
2、筆跡前后不一的;
3、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做有特殊標記的;
4、客觀題雷同程度超出合理范圍的;
5、主觀題答案高度一致的;
6、其他認為有必要鑒別的試卷。
對以上情形的異常卷,如認定為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四十一)對雷同卷怎么處理?
為了嚴肅考試紀律,打擊作弊行為,本次考評卷過程中將運用技術手段檢測雷同試卷。對經甄別、確認的雷同試卷,按違紀處理,取消成績,考生五年內不得再報考公務員,并將在省人民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站公布雷同卷考生相關信息。
四、其他
(四十二)考試地點是怎樣確定的?
本次考試在全省11個市、區政府所在地設置筆試考場。報考省委組織部選調生、省級部門及垂直管理系統職位的考生,統一在西安參加考試;其他考生在報考職位所在的市、區參加考試。
(四十三)身份證丟失怎么辦?戶籍證明、駕照、護照能夠代替身份證嗎?
身份證丟失人員應在考試前到戶籍所在地盡快補辦身份證。
考試時,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參加考試。戶籍證明、駕照、護照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十四)筆試結束后,能否申請查分?
本次考試評卷客觀題為機器評卷,主觀題為網絡評卷。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客觀題機器評卷和主觀題網絡評卷的科目除零分、缺考和違紀等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本次考試依此規定。
(四十五)面試資格復審由哪些部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后形成的職位缺額,進行遞補嗎?
報考省委組織部選調生的,由省委組織部組織復審;報考省級機關的人員由省級用人單位組織復審;報考省級垂直管理系統的,由其省級主管部門組織資格復審;報考市區職位的由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分別組織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中出現被取消面試資格、放棄面試或不能參加面試等情況而形成的缺額,由省、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本次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按報考本職位的考生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十六)綜合成績并列怎么辦?
綜合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總成績高者為進入體檢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為進入體檢人員。
(四十七)招錄職位面試人員數未達到規定比例是怎么辦?
1、招錄職位面試人員多于招錄職位數但又未達到規定比例數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2、招錄職位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錄職位數的,考生的面試成績等于或高于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面試成績的進入體檢,低于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面試成績的不能進入體檢,取消該職位招錄計劃。
(四十八)對體檢不合格的項目能夠申請復檢嗎?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除此之外,其他體檢項目,考生對體檢不合格的結論如有疑義,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7日內,可向體檢組織單位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組織單位應當安排復檢。必要時,省、設區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復檢。
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十九)體檢、考察形成的缺額還遞補嗎?
體檢形成的缺額,按照招考職位從參加面試的報考者中,依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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