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國考(副省級)行測常識判斷真題(網友回憶版)


2022年國考(副省級)行測常識判斷真題(網友回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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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部分常識判斷(根據題目要求,在四個選項中選出一個最恰當的答案。
1、王某從其父親處繼承一間房屋,下列關于該房屋所有權變動的說法正確的是()。
CA.王某自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時取得所有權 OB.王某自繼承開始時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
CC.如王某將房屋賣給第三人,所有權自買賣合同生效時發生轉移 D如王某將房屋給第三人,所有權交付房屋時發生轉移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物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第三十一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因此B項正確。
2、關于2012年通過的《民事訴訟法修正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CA.鄰里糾紛可以先找人民調解委員會,不愿調解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OB.合同紛應該選擇合人民法院管轄 CC經查證屬實的電子數據可以作證據
CD雙方當事人已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若不是出于自愿,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C項正確,《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電子數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A項錯誤,《民事訴訟法修正案》刪除了第十六條關于人民調解委員會性質、作用的規定。B項錯誤,《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D項錯誤,《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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