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國考公安專業知識:《民法典》總則第三章
更新時間:2021-08-02 18:25:34
來源:網絡
瀏覽
收藏
國家公務員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202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會在10月中旬左右公布,想要報考本次考試的考生可要抓緊時間備考了,畢竟距離公告發布只剩不到3個月時間了。為幫助大家備考,?環球網校小編分享了“2022年國考公安專業知識:《民法典》總則第三章”詳細內容,希望幫助到大家!
2022年國考公安專業知識:《民法典》總則第三章
溫馨提示:根據往年考情環球網校小編預測2022年國考筆試時間在11月份,但今年疫情頻繁發生,筆試時間也是有可能延遲的!如果擔心自己錯過公告發布、報名、筆試等考試節點信息,大家可點擊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預約成功后一旦考試時間有變化小編將第一時間短信通知大家!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查詢入口已開通,只要輸入學歷等信息就可以快速查詢自己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了!)
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二百三十四條 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二百三十五條 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條 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二百三十七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二百三十八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九條 本章規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適用。
以上內容是“2022年國考公安專業知識:《民法典》總則第三章”。希望對考生有所幫助。環球網校提示: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快速查詢入口已開通,趕緊來測測你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有意愿報考202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的考生要抓緊時間復習備考。了解更多有關考試的內容,關注環球網校公務員頻道。還可以點擊下方免費下載按鈕,獲取更多公務員精華資料、系列模擬試題喲!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6年國考申論熱點深度解析:10大命題方向與備考策略2025-11-18
- 2026年國考申論十大熱點全解析:免費下載備考寶典2025-11-18
- 2026國考申論備考指南:考前10大熱點全解析2025-11-18
- 2026年國考申論答題紙模板:6類萬能框架+50個主題金句庫(附格式避坑指南)2025-04-03
- 2025年國考備考資料免費下載:高頻成語辨析早讀講義助你突破語言關2024-12-12
- 2025國考申論范文下載:以創新為翼,翱翔制造強國藍天2024-11-15
- 2025年國考申論范文:教養之光,文明社會的金鑰匙2024-11-14
- 2025國考申論寫作范文:以“中國精神”為筆,繪就民族脊梁新篇章2024-11-14
- 2025年國考行測答題技巧:片段積累小技巧,彎路走的少之疑問句2024-11-02
- 【國考必贏】2025國考申論備考:講解稿的滿分秘籍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