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國考常識備考:解聘物業公司的程序
更新時間:2020-05-06 16: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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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眾所周知國家公務員考試競爭是十分激烈的。考試范圍很廣,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經濟、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所以需要考生進行大量的復習去理解、掌握、鞏固各類密切相關的知識,積極備考。以下內容為2021年國考常識備考:解聘物業公司的程序。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年國考常識備考:解聘物業公司的程序
1、召開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依據《物權法》第76條,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決定需要業主共同作出,作出方式是通過召開業主大會經專有部分(即個人住房面積)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雙過半)。以上為法律強制性規定,不能通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變更或排除適用。
方便記憶我們把這兩個1/2稱為“數人頭”和“數磚頭”。
什么是“數人頭”?每張產證記為1票,必須達到建筑規劃小區內所有產權證1/2以上,即算通過。
什么是“數磚頭”?每套房屋產權證上的面積,必須要達到所屬小區建筑規劃中全部專有面積的1/2以上,即算通過。
2、業委會依據業主大會決定解聘物業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的規定,業主大會按照《物權法》第76條規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后,業主委員會可以根據解聘決定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3、物業公司被動接受解聘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第一款規定原文是:“業主大會按照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后,業主委員會請求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可見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享有的任意解除權是一種單方解除權,無需物業公司同意。
以上內容是2021年國考常識備考:解聘物業公司的程序。希望對考生有所幫助。有意愿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的考生要抓緊時間復習備考。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暫未公布,為了避免錯過報名,考生可以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及時獲取報名時間。還可以點擊下方免費下載更多考試資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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