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吉人社辦字[2010]132號
關于2010年度全國審計、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造價工程師、城市規劃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出版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國審計、統計、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造價工程師、城市規劃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出版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上述考試實行全省統一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6月1日至10日。
考生登陸省職考辦網站(www.jlzkb.com)報名。網上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省(中)直長春市考區”,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選擇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考生就近選擇考區。
2.選擇考試。考生根據需要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填報錯誤或提供虛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照片。上傳照片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考生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和辦法:
現場確認時間:2010年6月2日至11日(省直報名點周六周日休息)。
網上報名后,考生須按時到所選考區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到省職考辦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考生,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地點由當地職考部門另行通知。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和考生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和相關證書等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0年6月2日至12日。
經現場確認后,考生按收費標準(見附件1)自行在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
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省職考辦網站“準考證打印”欄目,用A4紙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房地產估價師 |
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2:00— 4: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采取答題卡和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10月17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2:00— 4: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國家相關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見附件2),均可自愿報名參加考試。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凡提供假學歷、假證件、假單位等材料,以及因考試作弊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考,否則后果自負。
五、考試用書和培訓
(一)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考試考生須知、相關考試所用的法規、規范、標準及設計手冊、主要參考資料(見附件3—8)。
(二)執業藥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82761607。
(三)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工信廳法規處聯系,電話:0431-82716859、88904527。
(四)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用書聯系電話:0431-82770066,培訓電話:0431-82752598。
(五)造價工程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建設廳聯系,電話:0431-88946514。
(六)環保工程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環保局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89963098、13353115795。
(七)出版職業資格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出版局聯系,電話:0431-85644759。
(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中)直單位考生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審計廳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85265083;各市州考生請與當地審計局聯系。
(九)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統計局聯系,電話0431—88905647。
六、成績發布與證書領取
省職考辦網站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是,在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職考辦領取;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職考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領取證書時須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
七、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快捷的服務。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復審制,確保報考質量。
(二)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要認真貫徹執行人事部3號令,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凡替考、使用假證件、手機等通訊工具、違反規定翻閱參考資料、互相交換試卷、抄襲、協助他人抄襲等考試違紀違規的考生,取消考試成績,2周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
4、2010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6、2010年度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規范
7、2010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補充的標準
最新資訊
- 寧夏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2010-07-13
- 江蘇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2010-07-12
- 湖南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2010-07-09
- 江西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2010-07-06
- 湖北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2010-07-01
- 山西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2010-06-21
- 黑龍江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2010-06-21
- 遼寧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2010-06-21
- 甘肅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2010-06-18
- 兵團201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考務工作的通知2010-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