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請求權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來源:|0
瀏覽
收藏


房地產估價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物權法解釋:第三十六條【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請求權】
第三十六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解釋】本條是關于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請求權的規定。
修理、重作、更換屬于恢復原狀。恢復原狀也是物權保護的一項基本方式,立法例很多。例如,瑞士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規定恢復原狀:(1)為土地的耕作或居住及飲用水供給所必要的泉、井的水被污染或被引走的,受害人可請求恢復原狀。(2)除上述情形外,非因正當的特殊原因,不得請求恢復原狀。意大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確認役權之訴和其他保護措施:對否認役權之人,役權人可以提起確認役權之訴,通過判決確認自己享有的役權并且請求停止妨礙或干擾役權行使的行為。此外,除損害賠償以外,役權人還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我國中國臺灣“民法”第七百八十二條規定用水權之物上請求權:水源地或井之所有人,對于他人因工事杜絕、減少或污穢其水者,得請求損害賠償。如其水為飲用,或利用土地所必要者,并得請求回復原狀。但不能回復原狀者,不在此限。我國民法通則第一十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包括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
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物權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包括修理、重作、更換。修理、重作、更換也是民法通則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200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10月17.18日
?09房地產估價師老師輔導,現在報名可獲贈08年課程!
?環球網校2009房地產估價師網絡遠程輔導方案
編輯推薦
下一篇:損害賠償和其他民事責任請求權
最新資訊
- 房地產估價師2025年怎么備考?2025-07-20
- 2025年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備考經驗:如何高效利用零碎時間2025-07-07
- 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備考攻略經驗2025-06-26
- 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備考攻略:高效學習方法與實用技巧2025-06-01
- 備考指導: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備考順序安排和考試科目特點2025-05-26
- 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如何備考?需要了解哪些信息?2025-05-21
- 備考指南: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備考順序是什么2025-05-19
- 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高效備考攻略:全面提升學習效率2025-05-17
- 怎么備考2025房地產估價師考試?2025-04-08
- 挑戰7個月過4個科目!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備考攻略202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