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
《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經國務院同意,2017年9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將房地產估價師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實施。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統一考試、統一注冊、分工監管、新老銜接”的原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自然資源部起草了《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和《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二、主要內容
一是關于考試科目設置。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4個科目,分別為《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
《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自然資源部,委托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以下簡稱中房學)會同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以下簡稱中估協)承擔編寫考試大綱、命審題、閱卷等工作。
《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委托中房學承擔編寫考試大綱、命審題、閱卷等工作。
《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由自然資源部委托中估協承擔編寫考試大綱、命審題、閱卷等工作。
二是關于報考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具有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的公民可報考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取消了專業及工作年限的要求。
三是關于合格成績滾動周期。根據合格成績管理滾動有效期限與應試科目數量一致的原則,將成績滾動周期由2年調整為4年。
四是關于統一注冊。持有新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擬實際從事房地產估價或者土地估價業務的,應當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注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自然資源部負責審核。自然資源部在規定時間內對注冊申請提出不予注冊的意見并說明理由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予注冊。經審核通過的,頒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注冊證書。
五是關于分工監管。取得新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并已注冊的房地產估價師,既可以出具房地產估價報告,也可以出具土地估價報告。出具房地產估價報告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實施行業監管;出具土地估價報告的,由自然資源部門實施行業監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加強監管信息共享。
六是關于新老銜接。原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和原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效力不變。同時取得上述兩本證書的人員,可直接換領新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證書。
此外,為保持相關工作的連續性,考試報名、收費、組織實施等具體考務工作按現行模式執行。
溫馨提示:考生可以開啟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不錯過2021年房估考試報名節點。此外,環球網校房地產估價師頻道已將歷年考試真題及解析上傳至資料下載專區,點擊文末免費下載按鈕即可閱讀學習,更多備考資料持續更新中~
最新資訊
- 房地產估價師工資待遇怎么樣2025-06-03
- 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工資待遇怎么樣2025-05-30
- 房地產估價師的就業前景怎么樣?一文了解2025-05-28
- 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證書含金量2025-05-06
- 2025房地產估價師就業前景分析2025-05-01
- 2025年房地產估價師就業前景怎么樣?2024-11-14
- 2024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行業發展有什么?房地產估價師從事什么工作?2024-09-25
- 房地產估價師工資待遇怎么樣2024-06-30
- 房地產估價師的行業地位和發展前景怎么樣?一文了解2024-06-20
- 房產“以舊換新”背景下,房地產估價師行業的需求變化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