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房地產估價師《理論與方法》第九章考點:動態分析法和靜態分析法
更新時間:2018-12-25 14:49:57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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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材是備考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的重要參考資料,環球網校小編給大家整理了2019房地產估價師《理論與方法》第九章考點:動態分析法和靜態分析法,希望對考生們備考有所幫助。
第二節動態分析法和靜態分析法
一、動態分析法和靜態分析法的產生
房地產特別是大型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發周期一般較長,其待開發房地產的購置價款、后續開發的各項支出、開發完成后的房地產銷售回款等發生的時間相隔較長。因此,運用假設開發法估價應當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
考慮資金時間價值有兩種方式:折現的方式(動態分析法);單獨計算投資利息的方式(靜態分析法)。
二、動態分析法與靜態分析法的區別
3大區別:
(1)對后續開發的必要支出和開發完成后的價值的測算,在靜態分析法中主要是根據價值時點(通常為現在)的房地產市場狀況作出的,即它們基本上是靜止在價值時點的金額。而在動態分析法中,是模擬房地產開發經營過程,預測它們未來發生的時間以及在未來發生時的金額,即要進行現金流量預測。
現金流量是指一個項目(方案或企業)在某一特定的時期內收入和支出的資金數額。現金流量分為現金流入量、現金流出量和凈現金流量。資金的收入稱為現金流入,相應的數額稱為現金流入量。
(2)靜態分析法不考慮各項收入、支出發生的時間不同,不需要將它們折算到同一時間上,而是直接相加減,但要計算投資利息,計息期通常到開發完成之時,既不考慮預售,也不考慮延遲銷售;
動態分析法要考慮各項收入、支出發生的時間不同,把它們折算到價值時點,然后再相加減。
(3)在靜態分析中投資利息和開發利潤都單獨顯現出來,在動態分析法中這兩項都不顯現出來,而是隱含在折現過程中。
三、動態分析法和靜態分析法的優缺點
從理論上講,動態分析法測算出的結果比較精確,但測算過程相對較復雜;靜態分析法測算的結果比較粗略,但測算過程相對簡單一些。
實際估價中優先選擇動態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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