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造價員考試基礎知識重點: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
更新時間:2014-12-10 10: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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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造價員考試基礎知識重點: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
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
1、概念
2、合同可以變更或撤銷的情形
3、可撤銷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①可撤銷的合同在未被撤銷前,是有效的合同。
?、诳沙蜂N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
?、劭沙蜂N合同的撤銷要由撤銷權人通過行使撤銷權來實現。
4、對于可撤銷合同的規定必須要注意以下三點:
?、?nbsp;可撤銷合同中,主要是誤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權請求撤銷合同;
?、?nbsp;撤銷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變更或者撤銷。
③ 當事人僅要求對合同進行變更,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不得對合同進行撤銷。
5、可撤銷合同與無效合同的區別:
①可撤銷合同是意思不真實的合同,無效合同是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诳沙蜂N合同在沒有被撤銷之前仍然是有效的,而無效合同是自始都不具有效力;
?、劭沙蜂N合同中的撤銷權是有時間限制的,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合同成立時起1年內具有撤銷權;
④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人有選擇的權利,他可以申請撤銷合同,也可以讓合同繼續有效,他可以申請變更合同,也可以申請撤銷合同,而無效合同是當然的無效,當事人無權進行選擇。
6、撤銷權的概念
撤銷權的消滅
7、無效的合同和被撤銷的合同何時開始無效?
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將導致該合同自始無效,而不是從確認無效時起無效。
自始無效,就是指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將溯及既往,從合同成立之時就無效。
8、無效合同或被撤銷合同的法律后果
9、在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情形下,當事人仍應負如下幾種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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