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2014造價員考試經濟法律法規知識8
更新時間:2014-07-24 1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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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疑精選:2014造價員考試經濟法律法規知識
無效經濟合同的概念和法律規定?
答:所謂無效經濟合同,是指不具備有效經濟合同條件,國家不予承認和不受法律保護的合同。無效經濟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二、無效經濟合同的條件(一)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竄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方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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