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
更新時間:2015-12-09 17: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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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各市、州勞動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有關培訓鑒定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2008年度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能力測評項目和國際合作證書項目考試工作,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做好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勞社部函〔2008〕9號)和《關于公布2008年能力測評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勞社鑒發〔2008〕2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職業范圍
(一)全國統一鑒定職業
營銷師(國家職業資格2-1級)、秘書(國家職業資格2級)、網絡編輯員(國家職業資格4-3級)、心理咨詢師、企業信息管理師、廣告設計師、理財規劃師、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資格3-2級)、職業指導人員(國家職業資格4-1級)、企業培訓師(國家職業資格3級)和項目管理師、電子商務師、物業管理員、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4-2級)。
(二)全國統一試點專場鑒定
物流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企業培訓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文化師、項目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1級)。
(三)全省統一試點專場鑒定
公共營養師(3-2級)和營銷師、秘書、公關員(國家職業資格5-3級)。
(四)能力測評項目
通用管理能力、職業漢語、創新能力、ERP工程師、汽車維修專項技能認證、軟件工程師、網絡工程師項目(試點)。
(五)國際合作項目
英國倫敦工商會考試局的企業行政管理(二級、三級)、英國倫敦城市行業協會的商貿零售(一級、二級、三級)、國際旅游(試點)(一級、二級)和電信工程(試點)(二級)、旅游管理、商務管理、職業英語(托業考試)和房地產營銷等項目。
二、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時間安排
(一)全國統一鑒定考試時間安排
2008年共舉行兩次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分別是2008年5月17日至18日、11月22日至23日(詳見附件1)。
(二)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試點專場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2和附件3。
(三)能力測評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考試時間安排
能力測評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各項目具體考試日期、時間和地點見附件4。
三、統一鑒定考試的工作要求
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能力測評和國際合作項目考試,按照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考務管理和統一證書核發的質量控制方式組織實施。
(一)統一鑒定考試申報
1、各市州、培訓鑒定機構須根據統一鑒定考試時間安排,積極做好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要按照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各職業各等級的申報資格條件要求,嚴格審查考生的申報資格條件,同時還須通過考務管理系統或報名錄入器采集報考者的照片信息,并按照《湖南省勞動保障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職業技能鑒定業務經辦指南》,在規定的時間內(全國統考報名提前35天,省統考報名提前25天)向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申報統一鑒定考生數據信息,申報材料不齊、無照片信息或逾期申報將不予受理。
2、全國統一鑒定職業使用全國統一鑒定管理系統報名錄入器進行報名和上報考試數據;公共營養師(3-2級)使用職業技能鑒定考務管理系統進行報名和上報考試數據。
3、為確保培訓鑒定質量,各培訓鑒定機構申報鑒定時,還須提交各職業考前培訓方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方式和師資安排等。
4、為確保國家職業資格2-1級考生的綜合評審順利實施,各培訓鑒定機構需根據《湖南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核實施方案(試行)》要求,考前12天提交考生的論文或業績評估報告等綜合評審材料。
(二)鑒定組織實施
1、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按《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和《湖南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規程(試行)》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全省統一專場和試點鑒定具體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物流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企業培訓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文化師、項目管理師等六個職業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公共營養師的職業資格試點鑒定由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
2、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及以上等級的統一鑒定(含補考),均要進行綜合評審(論文撰寫、案例策劃、作品設計等,省內試點及專場一律采用指定命題論文),并集中在長沙進行;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下等級的鑒定,由省廳按地域、規模集中安排在指定統考點進行。
3、能力測評和國際合作項目的報考,由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直接組織,并指定地點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四、注意事項
(一)經省勞動保障廳批準的各市州勞動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和相關職業技能鑒定所、培訓機構,可按照國家職業標準的要求,組織相應職業的鑒定申報。
(二)各市州鑒定中心按照《湖南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規程(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范職業技能鑒定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湘勞社工字〔2006〕6號)的要求,在每次申報考生數據時,同時將當次基層考點布局情況上報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核確定。
(三)各培訓機構(含報名點)所受理的報考者集中由省廳安排在指定統考點應考。
(四)培訓與鑒定機構須根據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試的時間安排,認真組織好考前的培訓輔導工作。湖南省勞動保障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所屬教材發行機構負責提供統一鑒定的配套教材和鑒定指南等資料,聯系電話:0731-4530384。
(五)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須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頒發的《關于重新發布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01〕328號)和《關于核定全省技師、高級技師鑒定社會化鑒定收費標準的批復》(湘價費〔2003〕75號)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并開具財政、稅務部門統一核發的正式收據。
(六)為方便廣大勞動者和基層單位咨詢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有關信息,及時參加鑒定考試,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特設立鑒定報名咨詢點,聯系電話:0731-2848231轉801,聯系人:馮老師。同時可通過湖南勞動保障公共服務網(www.hn12333.com)了解、查詢統一鑒定考試信息。
(七)為保證鑒定考試質量和接受社會監督,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特設立舉報電話:0731-4530383、2212471。
附件:
1、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表
2、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試點專場鑒定時間安排
3、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試點專場鑒定時間安排
4、2008年能力測評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考試時間安排
5、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6、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7、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培訓與鑒定教材目錄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2008年度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能力測評項目和國際合作證書項目考試工作,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做好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勞社部函〔2008〕9號)和《關于公布2008年能力測評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勞社鑒發〔2008〕2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職業范圍
(一)全國統一鑒定職業
營銷師(國家職業資格2-1級)、秘書(國家職業資格2級)、網絡編輯員(國家職業資格4-3級)、心理咨詢師、企業信息管理師、廣告設計師、理財規劃師、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資格3-2級)、職業指導人員(國家職業資格4-1級)、企業培訓師(國家職業資格3級)和項目管理師、電子商務師、物業管理員、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4-2級)。
(二)全國統一試點專場鑒定
物流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企業培訓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文化師、項目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1級)。
(三)全省統一試點專場鑒定
公共營養師(3-2級)和營銷師、秘書、公關員(國家職業資格5-3級)。
(四)能力測評項目
通用管理能力、職業漢語、創新能力、ERP工程師、汽車維修專項技能認證、軟件工程師、網絡工程師項目(試點)。
(五)國際合作項目
英國倫敦工商會考試局的企業行政管理(二級、三級)、英國倫敦城市行業協會的商貿零售(一級、二級、三級)、國際旅游(試點)(一級、二級)和電信工程(試點)(二級)、旅游管理、商務管理、職業英語(托業考試)和房地產營銷等項目。
二、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時間安排
(一)全國統一鑒定考試時間安排
2008年共舉行兩次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分別是2008年5月17日至18日、11月22日至23日(詳見附件1)。
(二)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試點專場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2和附件3。
(三)能力測評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考試時間安排
能力測評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各項目具體考試日期、時間和地點見附件4。
三、統一鑒定考試的工作要求
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能力測評和國際合作項目考試,按照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考務管理和統一證書核發的質量控制方式組織實施。
(一)統一鑒定考試申報
1、各市州、培訓鑒定機構須根據統一鑒定考試時間安排,積極做好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要按照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各職業各等級的申報資格條件要求,嚴格審查考生的申報資格條件,同時還須通過考務管理系統或報名錄入器采集報考者的照片信息,并按照《湖南省勞動保障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職業技能鑒定業務經辦指南》,在規定的時間內(全國統考報名提前35天,省統考報名提前25天)向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申報統一鑒定考生數據信息,申報材料不齊、無照片信息或逾期申報將不予受理。
2、全國統一鑒定職業使用全國統一鑒定管理系統報名錄入器進行報名和上報考試數據;公共營養師(3-2級)使用職業技能鑒定考務管理系統進行報名和上報考試數據。
3、為確保培訓鑒定質量,各培訓鑒定機構申報鑒定時,還須提交各職業考前培訓方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方式和師資安排等。
4、為確保國家職業資格2-1級考生的綜合評審順利實施,各培訓鑒定機構需根據《湖南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核實施方案(試行)》要求,考前12天提交考生的論文或業績評估報告等綜合評審材料。
(二)鑒定組織實施
1、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按《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和《湖南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規程(試行)》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全省統一專場和試點鑒定具體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物流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企業培訓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文化師、項目管理師等六個職業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公共營養師的職業資格試點鑒定由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
2、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及以上等級的統一鑒定(含補考),均要進行綜合評審(論文撰寫、案例策劃、作品設計等,省內試點及專場一律采用指定命題論文),并集中在長沙進行;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下等級的鑒定,由省廳按地域、規模集中安排在指定統考點進行。
3、能力測評和國際合作項目的報考,由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直接組織,并指定地點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四、注意事項
(一)經省勞動保障廳批準的各市州勞動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和相關職業技能鑒定所、培訓機構,可按照國家職業標準的要求,組織相應職業的鑒定申報。
(二)各市州鑒定中心按照《湖南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規程(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范職業技能鑒定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湘勞社工字〔2006〕6號)的要求,在每次申報考生數據時,同時將當次基層考點布局情況上報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核確定。
(三)各培訓機構(含報名點)所受理的報考者集中由省廳安排在指定統考點應考。
(四)培訓與鑒定機構須根據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試的時間安排,認真組織好考前的培訓輔導工作。湖南省勞動保障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所屬教材發行機構負責提供統一鑒定的配套教材和鑒定指南等資料,聯系電話:0731-4530384。
(五)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須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頒發的《關于重新發布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01〕328號)和《關于核定全省技師、高級技師鑒定社會化鑒定收費標準的批復》(湘價費〔2003〕75號)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并開具財政、稅務部門統一核發的正式收據。
(六)為方便廣大勞動者和基層單位咨詢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試有關信息,及時參加鑒定考試,省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特設立鑒定報名咨詢點,聯系電話:0731-2848231轉801,聯系人:馮老師。同時可通過湖南勞動保障公共服務網(www.hn12333.com)了解、查詢統一鑒定考試信息。
(七)為保證鑒定考試質量和接受社會監督,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特設立舉報電話:0731-4530383、2212471。
附件:
1、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表
2、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試點專場鑒定時間安排
3、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試點專場鑒定時間安排
4、2008年能力測評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考試時間安排
5、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6、2008年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7、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培訓與鑒定教材目錄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 附件6.doc 附件7.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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