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
更新時間:2015-03-02 13:46:13
來源:|0
瀏覽
收藏


二級建造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重點推薦:2015年二級建造師備考全攻略|免費高頻考題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物權變動的基礎往往是合同關系,如買賣合同導致物權的轉讓。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白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復習資料:二級建造師考試歷年真題
互動方式:二建微博|微信edu24ol_jzs2|二建論壇|QQ群84011236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6年二級建造師備考資料有哪些2025-09-23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教材變動《機電工程管理與實務》1-16章匯總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16章新增項目的安全管理內容及項目的應急管理2025-09-16
- 2026二建機電教材變動:第15章機電工程試運行及竣工驗收管理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變動:第十四章2025-09-16
- 2026年二建機電教材變動:十二章無變動,第十三章(新增綠色施工的定義)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教材變動:機電第11章施工成本管理(新增)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變動:9-10章2025-09-16
- 2026年二建機電教材變動第八章:施工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2025-09-16
- 2026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變動:第六章基本無,第七章組織結構模式內容全部變動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