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知識點解析: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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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
1.主觀要件: 主觀要件是指作為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不論其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即主觀上有無故意或過失,只要造成違約的事實,均應承擔違約法律責任。不論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即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只要造成違約的事實均應承擔違約的法律責任。
2.客觀要件: 客觀要件是指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未按照法定或約定全面地履行應盡的義務,也即出現了客觀地違約事實,即應承擔違約的法律責任。 違約責任實行嚴格責任原則。嚴格責任原則是指有違約行為即構成違約責任,只有存在免責事由的時候才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承擔違約責任的基本形式: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訂立后約定因一方違約而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可分為約定違約金和法定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預先支付給對方的款項,其目的在于擔保合同債權的實現。定金是債權擔保的一種形式,定金之債是從債務,因此,合同當事人對定金的約定是一種從屬于被擔保債權所依附的合同的從合同。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當事人既約定了違約金也約定了定金的如何處理?答:違約金存在于主合同之中,定金存在于從合同之中。它們可能單獨存在,也可能同時存在。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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