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工程法規分類型考點總結


2013年二建真題匯總丨201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真題匯總(環球出品)
分類型考點
例1.代理的種類包括(CDE)
A.表見代理
B.無權代理
C.委托代理
D.法定代理
E.指定代理
這種分類屬于非常直接的分類方式。因為這是書上的原文直接做成的題目。對于這樣的題目,考生只能依靠記憶將書上的分類記住才能正確做出選擇。不過,好在這樣的分類在書上并不多,主要的也就是有四五個知識點吧,記住就行了。
例2.由于業主沒有及時支付工程款,根據合同的約定,承包商提出終止合同關系。這種終止屬于(BCD)
A.自然終止
B.協議終止
C.違約終止
D.業主和承包商之間法律關系的終止
E.業主和承包商之間法律關系的中止
這個例子屬于一種變形的分類。雖然主要也是考察考生對分類的知識點是否掌握,但是它卻更側重考察考生是否真正理解了這個分類的本質,這就有一些難度了。在上面這個例子中。對于C.D兩個選項,相信很多同學都能選出來,但是對于B項恐怕就有一些難度了。為什么哪?因為有的同學可能會認為,這個案例既然屬于違約終止了,就不能再屬于別的了。這種理解是錯誤的。這就像我們把人做一下分類一樣,按照性別分,你是男人;按照年齡分,你是中年人;按照國籍分,你是中國人。這個分類矛盾嗎?你是男人就不能是中國人了嗎?顯然不是。合同中約定的業主應該按時支付工程款,如果不支付,則承包商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這個條件是約定好的,直接寫入合同中的,所以也屬于“協議”終止。另外我們可以參見《考試用書》第83頁的約定解除合同部分: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權或者雙方協商決定,提前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為,合同解除包括:約定解除、法定解解。
?約定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3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都同意解除合同,而不是單方行使解除權。
②約定一方解除合同條件的解除。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當合同成立之后,全部履行之前,由當事人一方在某種情形出現后享有解除權,從而終止合同關系。從上面這個對約定解除合同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約定一方解除合同條件的解除”就是約定解除,也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協議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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