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法規》考點:仲裁法法詳解


2Z203040 仲裁法
2Z203041.掌握仲裁協議
1、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表現為:對雙方當事人的法律效力,對法院的法律效力和對仲裁機構的法律效力。仲裁協議是仲裁進行的必要前提,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約定;仲裁委員會的選取不受地域限制;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一方當事人因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2、仲裁協議的內容
1)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項;
3)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3、注意掌握仲裁協議效力的確認方式和仲裁協議無效的情形。
仲裁協議無效:
1)約定的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3)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4)在仲裁協議中,當事人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5)以口頭方式訂立的無效。
例:甲公司與乙公司就雙方簽訂的加工承攬合同達成仲裁協議,約定一旦合同履行發生糾紛,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甲公司將乙公司告上法庭。對此乙公司沒有向受訴法院提出異議。開庭審理中,甲公司舉出充分證據,乙公司敗訴已成定局,于是乙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則人民法院應( A )。
A.繼續審理
B.判決該仲裁協議無效
C.如甲公司對仲裁協議效力沒有異議,則裁定駁回起訴
D.將仲裁協議的效力問題移交有關仲裁委員會審理
2Z203042.掌握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包括申請與受理、組成仲裁庭、仲裁審理。
(1)申請和受理
l)申請仲裁
糾紛發生后,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有仲裁協議;
?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2)審查與受理
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2)組成仲裁庭
1)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3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2)仲裁員的產生
當事人約定由3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當事人約定由: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則規定的限期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的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3)仲裁審理
1)仲裁審理方式
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仲裁不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2)開庭通知
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3)開庭審理程序
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辯論。辯論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征詢當事人的最后意見。
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后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在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可以記人筆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2Z203043.了解仲裁裁決的撤銷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錯誤時,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Z203044.了解仲裁裁決的執
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當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不符合法律規定時,經人民法院合議庭審查核實,可作出裁定不予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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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2011年真題)
1.關于仲裁調解的說法,正確的是( )。
A.仲裁庭必須先行調解
B.調解不成不能徑行作出裁決書
C.仲裁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D.經仲裁庭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仲裁庭不能制作裁決書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經仲裁庭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再調解書簽收之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仲裁庭除可以制作仲裁調解書之外,也可以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參見教材P222。
2.甲、乙、丙三人組成仲裁庭,甲為首席仲裁員,甲認為應該支持申請人的主張,乙、丙認為不應支持申請人的主張,則關于仲裁裁決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應按乙、丙的意見作出仲裁書
B.乙、丙應服從甲的意見作出仲裁裁決
C.應將甲、乙、丙各自的意見全部列出提交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D.應按甲的意見作出仲裁裁決,同時必須在筆錄中如實記載乙、丙的意見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仲裁庭按少數服務多數的原則作出決議,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應按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參見教材P222。
3.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生效后,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向( )申請強制執行。
A.人民法院
B.司法行政機關
C.仲裁機構
D.公安機關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參見教材P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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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1.仲裁案件當事人申請仲裁后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 )。
A.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制作調解書
B.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制作裁決書
C.撤回仲裁申請書
D.請求強制執行
E.請求法院判決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仲裁和解是指仲裁當事人通過協商,自行解決已提交仲裁的爭議事項的拓為。《仲裁法》規定,當事人早班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如果當事人撤回仲裁申請后反悔的,則可以仍根據原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仲裁調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當事人在自愿協商,互諒互讓基礎上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和中制度。參見教材P222。
2.下列情形仲裁協議無效或失效的有( )。
A.約定的仲裁事項屬于平等主體之間有關人身關系的爭議
B.約定的仲裁事項是不動產爭議
C.載有仲裁條款的合同因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而無效
D.甲乙兩公司簽訂合同,并約定了仲裁條款。后合同雙方又訂立補充協議:“約定在履行合同中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法院起訴解決。”
E.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雙方既可以向甲地仲裁委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乙地仲裁委申請仲裁。”
【正確答案】:ADE
【答案解析】:BC項不屬于仲裁無效或者失效的情形。參見教材P220。
3.下列情形中仲裁協議無效的是( )。
A.以口頭方式訂立的仲裁協議
B.約定的仲裁事項是不動產爭議
C.載有仲裁條款的合同因違反法律禁止規定而無效
D.約定的仲裁事項超過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
E.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仲裁委員會沒有明確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對此又達不成補充協議。
【正確答案】:ADE
【答案解析】: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協議在下列情形下無效:(1)以口頭方式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2)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仲裁協議無效。(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無效。(4)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該仲裁協議無效。(5)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或者仲裁協議對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對此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參見教材P220。
4.關于仲裁協議的說法,正確的有( )。
A.仲裁協議應當是書面形式
B.仲裁協議可以是口頭訂立的,但需雙方認可
C.仲裁協議必須在糾紛發生前達成
D.沒有仲裁協議,也就無法進行仲裁
E.仲裁協議排除了人民法院對合同爭議解決的管轄權
【正確答案】:ADE
【答案解析】:仲裁協議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以口頭方式訂立的仲裁協議不受法律保護。在民商事仲裁中,仲裁協議是仲裁的前提,沒有仲裁協議,就不存在有效的仲裁。有效的仲裁協議可以排除法院對訂立于仲裁協議中的爭議事項的司法管轄權。故選ADE。參見教材P21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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