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精講之機電工程法規及相關規定


?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包括計量基準器具、計量標準器具、工作計量器具。
?計量基準器具:國家計量基準器具,用以復現和保存計量單位量值,經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批準作為統一全國量值最高依據的伎倆器具。
?《計量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按計量檢定的必要程序和我國依法管理的形式分為強制檢定和非強制檢定。
a.強制檢定:由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
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定點定期檢定。
b.非強制檢定:由計量器具使用單位自己或委托具有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依法進行的一種檢定。
?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范圍包括: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器具;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
?貿易結算方面的工作計量器具,用于計量裝置、出租車計價里程器等
安全防護方面的工作計量器具,用于兆歐表、絕緣電阻表、接地電阻測量儀等
醫療衛生方面的工作計量器具,用于精密天平、血壓計等
環境監測的工作計量器具,用于噪聲的聲級計、聲級頻譜儀等
?強制檢定是由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強制實行。使用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照規定申請檢定。
? 強制檢定是由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指定所屬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具體執行。
?《計量器具分類管理辦法》,施工企業對在用計量器具按范圍劃分為A、B、C三類。
?國家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兆歐表、接地電阻測量儀、X射線探傷機。
?C類計量器具范圍:
a.計量性能穩定,量值不易改變,低值易耗,如鋼直尺、彎尺、5m以下的鋼卷尺
b.與設備配套,平時不允許拆裝指示用計量器具,如: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
c.非標準計量器具,如:垂直檢測尺、游標塞尺、對角檢測尺、內外角檢測尺。
?《電力法》第26條規定:申請新裝用電、臨時用電、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和終止用電,應當依照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
a.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其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其以上者,均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b.臨時用電設備不足5臺和設備總容量不足50KW者,應編制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持證電工施工。
?《電力法》第54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需要在依法規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時,應當電力管理部門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作業。
?《電力法》第55條規定:電力設施與公用工程、綠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中互相妨礙時,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達到協議后方可施工。
?未經批準或者為采取安全措施在電力設施周圍或者在依法劃定的店里設施保護區內進行作業,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作業、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
?特種設備種類: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
?特種設備施工許可的規定:1.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的資格許可2.特種設備施工的開工許可。
?安全保護裝置等的制造單位,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即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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