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輔導之機電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


2H320130 機電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
案例2H320130-3
背景
某機電安裝公司承包了JZ-9海上儲油沉箱工程。沉箱本體鋼結構總重量為2100t,下部為圓柱體,直徑為44m;上部為圓臺體,直徑為34m。沉箱總容積為14000m3,由艙壁板及17個φ100mm立柱分隔為8個獨立的封艙罐,外圍壁板為雙層夾板。工程最大的預制單體組合件重約240t,組對焊接操作最高點為28m。
根據工程需要配置的主要施工設備有:兩臺250履帶吊、一臺l50t履帶吊、兩臺60t汽車吊、兩臺60t門式行車、三臺45t橋式行車、硅直流ZX電焊機80臺。項目經理部針對現場各種設備的吊裝作業制定了安全技術措施。
問題:
1.項目部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完善?結合本工程,項目部制定哪些安全技術措施?說明理由。
2.在吊裝作業劃定的危險區域內,如何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3.施工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有哪些安全管理要求?
4.臨時用電應申報什么用電方案?說明理由。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工作應按什么要求進行?
考試要求掌握以下內容:
一、危險源的辨識
1.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范圍
工作場所(常規和非常規)或管理過程的活動;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包括外來人員)的活動;機電安裝項目經理部內部和相關方的機械設備、設施(包括消防設施)等;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和條件;施工人員的勞動強度及女職工保護等、均屬于危險源辨識范圍。
2.危險源的種類
第一類危險源: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能量釋放(如爆炸、火災、觸電、輻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能量和危險物質,包括機械傷害、電能傷害、熱能傷害、光能傷害、化學物質傷害、放射和生物傷害等。
第二類危險源: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的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其中包括機械設備、裝置、原部件等性能低下而不能實現預定功能,即發生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行為結果偏離被要求的標準即人的不安全行為;由于環境問題促使人的失誤或物的故障發生。
二、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遵循“消除、預防、減少、隔離、個體保護”的原則。
(一)施工安全的制定
(1)施工平面布置的安全技術要求
①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材料庫房與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按規范、規程設置,符合安全要求。
②電氣設備、變配電設備、輸配電線路的位置、防護及與其他設施、構筑物、道路等的距離符合安全要求。
③材料、機械設備與結構坑、槽的距離符合安全要求。
④加工場地、施工機械的位置應滿足使川、維修的農全距離。
⑤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裝備、器材,確定控制和檢查手段、方法、措施。
(2)高空作業
在高空作業,如意外從高空跌落,可能造成人身傷害。高空作業不可避免,安全技術措施應主要從防護著手,包括:職工的身體狀況(不允許帶病作業、疲勞作業、酒后高空作業)和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防護措施(佩戴安全帶、設置安全網、防護欄等)。
(3)機械操作業
對一些特殊的機械,應制定特別的安全技術措施,如劃出安全區域、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等。
(4)起重吊裝作業
吊裝作業,尤其是大型吊裝,具有重大風險,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后果極其嚴重。重要吊裝作業應根據具體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形成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嚴格執行。
(5)動用明火作業
限制動用明火作業,是針對某些充滿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材料的場合,在這些場合不允許動用明火,必須動用的,必須采取專門的防護措施和預備專門的消防設施和消防人員。
(6)在密閉容器內作業
在密閉容器內作業,空氣不流通,很容易造成工人窒息和中毒,必須采取空氣流通措應使用安全電壓。
(7)帶電調試作業
帶電調試作業既可能導致工人觸電發生事故,也可能發生用電機械產生誤動作而引發。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觸電和用電機械產生誤動作。
(8)管道和容器的探傷、沖洗及壓力試驗
①管道和壓力容器的無損探傷包括射線、超聲波、磁粉和滲透探傷等,由于射線源存在放射性,對人體會產生放射性危害。射線探傷操作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和定期檢查身體,射線探傷工作地點應設置圍欄和警告牌,并應設防護屏或其他防護措施等。
②管道和容器的酸洗過程中,因酸洗液具有腐蝕性和毒性的特點,容易造成化學腐蝕和中毒危害。酸洗槽設立獨立的抽風設備并加以圍擋,酸洗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具,嚴格遵守酸洗的操作規程。
③管道和容器壓力試驗中的氣壓試驗,由于空氣具有較大的體積可壓縮性和還原性的特點,一旦試驗壓力超過管道和容器材料、連接部位或某個零部件的承受能力,即可能發生爆炸,導致安全事故發生。其安全技術措施主要是嚴格按試壓程序進行,即先水壓試驗,后氣壓試驗,分級試壓,試壓前嚴格執行檢查、報批程序。
(9)臨時用電
(10)單機試車和聯動試車
單機試車和聯動試車是將所安裝的設備進行試運行,由于還處于試驗階段,設備可能出現誤動作,這既可能造成設備安全事故,又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是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特別是重大安全事故的頻發段。應根據設備的工藝作用、工作特點、與其他設施的關聯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此外還有冬期、雨期、夏季高溫期、夜間等施◇時安全技術措施;針對工程項目的特殊需求,補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或措施;針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施工的特殊性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施工各專業、工種、施工各階段、交叉作業等編制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等。
(二)吊裝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1.吊裝作業、尤其是大型吊裝,存在一定向安全風險,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后果極其嚴重。因此,吊裝作業應根據具體的吊裝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形成專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嚴格執行。
吊裝作業的安全技術保證措施包括:
1)在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危險區、都必須掛有安全警示牌。
2)季節施工時,要針對各個季節的特點認真落實季節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吊裝施工時要設專人定點收聽天氣預報,當風速達到15fn/s(6級以上)時,吊裝作業必須停止,并做好臺風雷雨天氣前后的防范檢查工作。
3)新進場的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按照機械設備技術試驗規程和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鑒定和試運轉,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場投入使用。大型起重機的行駛道路必須堅實可靠,其施工場地必須進行平整、加固,地基承載力滿足要求。吊裝作業地面應堅實平整,支腳必須支墊牢靠,回轉半徑內不得有障礙物。
4)吊裝作業應劃定危險區域,掛設明顯安全標志,并將吊裝作業區封閉,設專人加強安全警戒,防止其他人員進入吊裝危險區。
5)施工現場必須選派具有豐富吊裝經驗的信號指揮人員、司索人員、起重工,并熟練掌握作業的安全要求,作業人員施工前必須檢查身體,對患有不宜高空作業疾病的人員不得安排高空作業。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吊裝掛鉤人員必須做到相對固定。
6)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臺起重機升降應同步,各臺起重機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重能力。提升或降下重物時,速度要均勻、平穩,保持機身的穩定,防止重心傾斜。嚴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作業中遇有停電或其他特殊情況,應將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懸在空中。配備必要的滅火器,駕駛室內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業,制動帶淋雨打滑時,應停止作業。
7)在輸電線路下作業時,起重臂、吊具、輔具、鋼絲繩等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規定值
(8)吊裝的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組裝,做好組裝平臺并保證其強度,組裝完的構件要采取可靠的防傾倒措施。電焊、高強螺栓等連接工序的高空作業時,必須設臨邊防護及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和走道通行,不得在非規定通道攀爬。
(9)施工時應盡量避免交叉作業,如不得不交叉作業時,亦應避開同一垂直方向作業,否則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10)施工現場應整齊、清潔,設備材料、配件按指定地點堆放,不準從危險地區通行。工作完畢,應將機車按規定檢查停放,切斷電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三)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要求
1.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和施工現場的實際負荷情況,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協助業主向當地電力部門申報用電方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其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其以上者,均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不足5臺和設備總容量不足50KW者,應編制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2.按照電業部門批復的方案及《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進行設備、材料的采購和施工;對臨時用電工程由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并向電力部門提供相關資料,申請送電。
3.電力部門進行檢查、驗收和試驗。檢查內容應包括:接地與防雷、配電室與自備電源、各種配電箱及開關箱、配電線路、變壓器、電氣設備安裝、電氣設備調試、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等,并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同意送電后送電才開通。
4.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設備和線路,必須由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并與工程相適應的持證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護。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6.臨時用電工程應定期檢查。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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