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知識點: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2021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第一階段的備考重在打好基礎,之后在基礎之上多做練習,多聽一些講義,一般問題都不大,目前2021年各省二級建造師具體報名時間尚未公布,如果大家想要了解相關的詳細信息可以點擊查看>>2021各省二級建造師報名時間及入口匯總。
相關推薦:環球網校2021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知識點總結
2021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知識點: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合同權利的轉讓
1.合同權利的轉讓范圍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權利。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權利。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權利。
2.合同權利(債權)的轉讓應當通知債務人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當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的通知后,權利轉讓即行生效,原債權人被新的債權人替代,或者新債權人的加人使原債權人不再完全享有原債權。
3.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4.從權利隨同主權利轉讓,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二)合同義務(債務)的轉讓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三)合同中權利和義務的一并轉讓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例題·單選】根據《民法典》,下列合同轉讓產生法律效力的是( )。【2018】
A.施工企業將施工合同中主體結構的施工轉讓給第三人
B.施工企業將其對建設單位的債權轉讓給了水泥廠,并通知了建設單位
C.建設單位到期不能支付工程款,書面通知施工企業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D.監理單位將監理合同一并轉讓給其他具有相應監理資質的監理單位
【答案】B
【解析】A錯誤,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轉讓行為無效。
C錯誤,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未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的行為對債權人不發生效力。
D錯誤,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以上是環球網校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環球網校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知識點總結的一部分內容,您可以點擊【免費下載】,在資料下載專區還有其他各科的考試大綱、高頻考點及考試真題,大家可以多下載做一做相關的練習題,另外今年報名通知尚未公布,各省的報名條件尚不知曉,但是根據歷年經驗,總體不會有大的變動,首次報名的考生,如果對自己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沒有把握,您可以點擊查看>>>2021年二級建造師各省報名資格查詢,各省詳細的標準都會更加清楚,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今年的報考資格。
最新資訊
- 2026年二級建造師備考資料有哪些2025-09-23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教材變動《機電工程管理與實務》1-16章匯總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16章新增項目的安全管理內容及項目的應急管理2025-09-16
- 2026二建機電教材變動:第15章機電工程試運行及竣工驗收管理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變動:第十四章2025-09-16
- 2026年二建機電教材變動:十二章無變動,第十三章(新增綠色施工的定義)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教材變動:機電第11章施工成本管理(新增)2025-09-16
- 2026年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變動:9-10章2025-09-16
- 2026年二建機電教材變動第八章:施工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2025-09-16
- 2026二級建造師機電教材變動:第六章基本無,第七章組織結構模式內容全部變動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