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每日一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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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每日一練(2月7日)
1.【單選】關于融資租賃合同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屬于破產財產
B.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
C.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出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
D.出租人應當履行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2.【單選】甲公司根據乙公司的選擇,向丙公司購買了1臺大型設備,出租給乙使用。乙在該設備安裝完畢后,發現不能正常運行。關于該合同的說法,正確的是( )。
A.乙可以基于設備質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賠
B.甲應當對乙承擔違約責任
C.若乙破產,該大型設備屬于乙的破產財產
D.租賃期滿,乙取得該設備的所有權
3.【單選】如果貨運合同當事人沒有明確約定,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關于運費支付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
B.運費由運貨人承擔
C.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無權要求返還
D.運費由承運人和托運人共同承擔
【答案解析請翻頁查看】
2020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每日一練(2月7日)答案
1.【答案】B
【解析】A錯誤,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
B正確,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是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C錯誤,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D錯誤,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2.【答案】A
【解析】A正確,B錯誤。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和標的物的瑕疵擔保。根據融資租賃合同,雖然出賣人是向出租人主張價金,但卻需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由于出賣人是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則承租人便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包括出賣人應向承租人履行標的物的瑕疵擔保義務。
C錯誤,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
D錯誤,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無論是租賃期間還是租賃期滿,出租物所有權都歸出租人(買受人)。
3.【答案】A
【解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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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施工管理》
專業科目:《水利水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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