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級建造師《法律法規》常考點速記
更新時間:2018-09-20 15:30:45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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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距離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還有200多天,但是復習要趁早,今天我們一起來看下2019年二級建造師《法律法規》常考點速記吧。
一、知識產權制度
1.專利權:保護期自申請日起計算,發明專利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10年。
2.商標權: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續展期12月,寬展期6月。
3.著作權:
(1)職務作品,一般情況下,作者有署名權,單位有優先使用權。
(2)委托作品,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或約定不明,屬于受托人。
二、建設工程物權制度
法律特征:①支配權;②絕對權;③財產權;④排他性。
主要種類:
自物權——所有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
他物權——用益物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擔保物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
變動效力:
不動產——登記生效,不登記不轉移物權,但不影響合同效力,不登記需承擔違約責任。
動產——動產自交付生效。例外情況:船舶、航空器、機動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建設工程擔保制度
1.擔保方式——保證(第三人)、抵押和質押(債務人或第三人)、留置和定金(債務人)。
2.擔保合同——擔保人與債權人書面形式訂立;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
3.保證方式—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有約從約;約定不明或無約定,為連帶保證。
4.不可以擔任保證人主體:
(1)國家機關;
(2)公益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3)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
5.抵押權與質押的區別(質押轉移占有,抵押不轉移占有)。
質押 = 動產質押 + 權利質押
6.留置——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留置權。留置權人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義務。
7.定金——(1)定金罰則;(2)書面形式;(3)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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