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級建造師《法律法規》真題及答案解析(61-70)


查看匯總:2018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61.根據《勞動合同法》,(來源環球網校)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情形有( )。
A.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B.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
C.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D.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來源環球網校)
E.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答案】CE
【解析】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來源環球網校)(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于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只要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來源環球網校)《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的;(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考點來源】2Z204021勞動合同的效力P132
62.關于地役權的說法,正確的有( )。
A.需役地上的用益物權轉讓時,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
B.地役權的設立是為了提高供役地的使用效率
C.地役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需役地人(來源環球網校)
D.地役權由需役地人單方設立
E.地役權屬于用益物權
【答案】AE
【解析】A正確,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來源環球網校)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B錯誤,地役權,是指為使用自己不動產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C錯誤,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D錯誤,設立地役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地役權合同。E正確,從性質上說,地役權是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設立的用益物權。
【考點來源】2Z201041地役權P18
63.下列施工合同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有( )。
A.施工企業借用他人資質簽訂的(來源:環球網校)
B.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串通投標,中標后簽訂的
C.建設工程依法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的
D施工企業超越資質等級與建設單位簽訂的
E.施工企業將其承包的部部分非主體工程分包的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52條第5項的規定(即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來源:環球網校)認定無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3)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同時還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
【考點來源】2Z204014施工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P121
64.關于法定代表人的說法,正確的有( )。
A.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
B.公司章程對法定代表人權利的限制,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
C.因過錯履行職務行為損害他人,(來源:環球網校)由法定代表人承擔責任
D.法人應當有法定代表人
E.法定代表人為特別法人
【答案】AD
【解析】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來源:環球網校)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考點來源】2Z201021法定代表人P8
65.根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來源:環球網校)建筑起重機械不得出租、使用的情形
有( )。
A.經檢驗未達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B.屬于國家不鼓勵使用的
C.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D.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的
E.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答案】ACE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機械,(來源:環球網校)不得出租、使用:(1)屬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3)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4)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5)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建筑起重機械有以上第(1)、(2)、(3)項情形之一的,出租單位或者自購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并向原備案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考點來源】2Z206054機械設備等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P257
66.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經辦理登記的抵押物,(來源:環球網校)通知了抵押權人并告知了受讓人轉
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則( )。
A.轉讓行為無效
B.轉讓所得價款應當由抵押權人所有
C.轉讓所得價款可以向第三人提存
D.轉讓所得價款只能提前清償債務
E.轉讓行為有效
【答案】CE【本題有爭議。教材中此處規定需勘誤,按照現有教材說法和命題意圖,則此題選CE,實則本題只有A選項是正確的】
【解析】抵押人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證其價值。(來源:環球網校)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否則,該轉讓行為無效。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轉讓抵押物的價款不得明顯低于其價值。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
【考點來源】2Z201073抵押的效力P33
67.下列情形中,(來源:環球網校)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有( )。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D.屬于同一組織的成員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
【答案】ABC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來源:環球網校)(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2)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4)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6)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進一步規定,禁止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1)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2)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3)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4)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來源:環球網校)(5)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6)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考點來源】2Z203014串通投標的規定P86
68.下列行為構成侵權之債的有( )。
A.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未及時頒發施工許可證
B.路人幫助把受傷工人送至醫院(來源:環球網校)
C.建筑物上墜落物品造成他人傷害,難以確定責任人
D.拆除屋頂廣告時將住戶窗戶損壞
E.建設單位未將工程款及時足額支付給施工企業
【答案】CD
【解析】A錯誤,是行政不作為,由行政主體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B錯誤,無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沒有法律上的特定義務,也沒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覺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無因管理在管理人員或服務人員與受益人之間形成了債的關系。無因管理產生的債被稱為無因管理之債。B選項是無因管理。(來源:環球網校)C正確,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D正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E錯誤,建設工程債的產生,最主要的也是合同。施工合同的訂立,會在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產生債的關系;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的訂立,會在施工單位與材料設備供應商之間產生債的關系。
【考點來源】2Z201052建設工程債的產生和常見種類P20-21
69.施工合同中對應付款時間約定不明時,(來源:環球網校)關于付款起算時間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B.工程未交付的,為提交峻工結算文件之日
C.工程已交付,工企業主張工程款的,為提出主張之日
D.工程未交付的,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
E.工程未交付,工程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答案】ABE
【解析】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來源:環球網校)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1)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2)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3)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考點來源】2Z204012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P116
70.法的形式的含義包括( )。
A.創制機關的性質及級別
B.法律規范的地域效力
C.法律規范的內涵
D.法律規范的期間效力
E.法律規范的效力等級
【答案】ABE
【解析】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創制方式和外部表現形式。(來源:環球網校)它包括4層含義:(1)法律規范創制機關的性質及級別:(2)法律規范的外部表現形式:(3)法律規范的效力等級:(4)法律規范的地域效力。
【考點來源】2Z201012法的形式P3
特別推薦:2018年二建考后真題答案及解析(提示:6月3日19:00-21:00真題解析直播課)
以上是環球網校小編整理的2018年二級建造師《法律法規》考試真題的詳細內容,環球網校小編持續更新二建考試真題及解析,希望大家密切關注。
最新資訊
- 二建歷年真題做幾年的 二建歷年真題怎么用2025-08-29
- 二建歷年真題及答案解析哪里能下載全科?2025-08-28
- 2026二建備考必刷!歷年真題高效提分指南2025-08-21
- 二級建造師考試歷年真題免費下載2025-08-19
- 二級建造師歷年真題頻道 全科真題免費下載2025-08-19
- 二建真題有用嗎 備考二建如何高效利用歷年真題2025-08-12
- 2026年二建精講課:5+10小白速通寶典 精準提分,全程護航2025-07-22
- 二建歷年真題有必要做嗎?二建歷年真題在哪里下載?2025-07-22
- 二建真題題庫 免費在線刷題練習2025-07-16
- 二建考試真題大合集+二建真題資料包 在這里均可免費下載202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