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可以作弊嗎?監考嚴么?


二級建造師考試可以作弊嗎?監考嚴么?
不可以作弊,考試作弊一旦發現,輕則考試成績作廢,重則禁考。友情提示:平時好好學習 別總是想著作弊 。。。
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第六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未按規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試卷規定以外位置書寫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標注信息的;
(四)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五)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或者試卷前后作答筆跡不一致的;
(六)以旁窺、交頭接耳、打手勢等方式傳接信息的;
(七)違反規定翻閱參考資料的;
(八)在考試信號發出前答卷,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其中有第(三)項至第(八)項行為之一的,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一)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二)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三)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四)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
(五)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的;
(六)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七)與考試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八)利用通訊工具、電子用品或者其他技術手段接收、發送與考試相關信息的;
(九)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第八條
應試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離開考場;
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視情節輕重,按照本規定第六條或者第七條處理;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他人;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依照本規定第七條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第十條
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第十五條
在評卷工作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試機構或者考試主管部門根據評卷老師組意見認定為作弊試卷,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同一科目試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錯點高度一致,或者錯同數量達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試卷);
(二)未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有第六條第(三)項、第(五)項所列情形的。
以上就是關于二級建造師考試可以作弊么的相關解答,希望大家好好學習,誠信應考!
最新資訊
- 二級建造師能不能全國通用2025-06-24
- 解讀:二級建造師全國都可以用嗎2025-06-24
- 二級建造師全國都可以用嗎2025-06-24
- 2025年各地二建陸續開始報名,二建考試到底還值得考嗎?2025-02-17
- 2025年二級建造師還值得考嗎?怎么選專業2025-02-05
- 二建自學通過率高嗎2025-01-18
- 解析:二級建造師有什么用2025-01-18
- 二級建造師難考嗎?深度解析考試難度及備考策略2025-01-17
- 二建報考人數減少背后的真相,2025年你還會報名嗎2025-01-16
- 報名人數逐年減少,二建還有考的價值嗎202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