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注冊建筑師|海南:即日起省內施工,項目部無需預繳企業所得稅


注意:2020年二級建筑師考試已結束,開通“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 功能,使用該服務后即可及時免費收到各地區2020二級建筑師成績查詢時間、證書領取時間等信息。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省內跨市縣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5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6號),現將海南省內跨市縣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省內跨市縣經營的建筑企業,其總機構和二級(含)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分別匯總到總機構、二級分支機構統一核算,由總機構、二級分支機構預繳企業所得稅。
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之前的未處理事項,按本公告規定執行。《海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預繳若干事項的公告》(海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1號)第三條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2020年7月31日
被廢止的海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1號第三條原文如下:
「三、關于省內建筑企業跨市縣設立的項目部的預繳問題
省內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市縣設立的項目部(包括與項目部性質相同的工程指揮部、合同段、工程隊、施工隊等,下同),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 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企業所得稅。項目實際經營收入不含支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省內建筑企業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應由二級分支機構統一核算并按照規定預繳企業所得稅。
項目部應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以下簡稱“外管證”),未提供外管證的,項目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督促其限期補辦;不能提供外管證的,應作為獨立納稅人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外管證由總機構申請開具的屬于總機構直管的項目部,由分支機構申請開具的屬于分支機構直管的項目部。
建筑企業總機構在辦理企業所得稅預繳和匯算清繳時,應附送其直接管理的跨市縣經營項目部就地預繳稅款的完稅證明,并據此進行稅款抵減。」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省內跨市縣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制定發布了《關于省內跨市縣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轉變企業所得稅管理方式,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優化我省稅收營商環境,特制發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內容
省內跨市縣經營的建筑企業,其總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匯總到總機構統一核算,預繳企業所得稅。
省內跨市縣經營的建筑企業,其所屬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匯總到二級分支機構統一核算,預繳企業所得稅。
三、《公告》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在本公告施行之前,省內跨市縣經營建筑企業的項目部在項目所在地尚未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2020二級建筑師考試已經結束,小編將為大家整理二級建筑師考試精華考點、各科目模擬試題、真題解析等備考資料,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本次考試不理想的考生或者想要報名2021年二級建筑師考試的考生,可以使用這些資料提前復習!
最新資訊
- 有了二筑證書能做啥?二級注冊建筑師的執業范圍詳解2025-07-16
- 科技賦能教育,環球網校云私塾6.0發布會即將重磅來襲2023-03-15
- 二級建筑師就業現狀2022-09-08
- 二級建筑師證考試科目2022-07-11
- 有二級建筑師證能找什么工作2022-07-06
- 二級注冊建筑師準入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12-03
- 二級注冊建筑師|廣東印發“24條”:鞏固、提升建筑業的支柱產業地位!2021-11-08
- 二級注冊建筑師|中國中鐵中標1000多億大工程!2021-11-08
- 二級注冊建筑師|大修!中標候選人不再排序!2021-11-08
- 二級注冊建筑師|杭州正式啟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如何實施?202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