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導游證考試《法律法規》復習資料:廣義與狹義的旅游法


如今旅游這個行業是越來越受人歡迎,對導游的需求量也大大增加,因而吸引了很多人想要報考導游證考試。不過想要順利通過考試還是要下一番功夫的,下面是2021年導游證考試《法律法規》復習資料:廣義與狹義的旅游法,碼住哦。
溫馨提示: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屆時我們會短信通知您2021年導游證考試考試報名時間、考試時間等相關信息。
2021年導游證考試《法律法規》復習資料:廣義與狹義的旅游法
旅游法是調整旅游活動領域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旅游法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調整旅游活動領域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其中包括旅游基本法及旅游活動各領域的單行旅游法律、法規、規章,還包括其他法律法規之中的有關旅游的法律規定。從我國的情況來看,廣義的旅游法規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的有關規范旅游業的法律、國務院制定的有關旅游業的行政法規、國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地方旅游法規和規章、我國政府締結和承認的國際旅游公約和規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之中有關旅游的法律規定。
狹義的旅游法是指旅游基本法,即規定一個國家發展旅游事業的根本宗旨、根本原則和旅游活動各主體根本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
不同的部門法有其特定的調整對象,即調整特定的社會關系,解決特定的社會矛盾。旅游法調整的對象,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動中形成的帶有旅游或體現旅游活動特點的社會關系。這也是旅游法與其他部門法相區別之所在。在旅游業的發展中,需要由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主要有六個方面:
國家要發展旅游事業,在微觀上應該支持和鼓勵興辦旅游業相關經營業態,并支持和促進相關旅游企業的發展。國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根據社會對旅游消費需求的預測,并綜合考慮其他一些因素,確立一定時期的旅游業發展規模,制定出發展旅游業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在這些旅游方針、政策和規劃的制定、貫徹和實施過程中,國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與旅游企業之間必然發生各種關系。旅游企業作為具有獨立經營自主權的經濟組織,國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主要通過政策導向、制定法規、提供信息、培育市場、產業促進等方式,并利用價格、稅收、獎懲等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間接管理旅游企業。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導游證考試《法律法規》復習資料:廣義與狹義的旅游法。小編還為大家整理了2021年導游證考試考試模擬試題、真題解析等備考資料,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
最新資訊
- 2024年各省導游證面試導游詞匯總2024-08-14
- 2023年各省導游證面試題目問答題匯總2023-12-22
- 導游證黑龍江面試200道知識問答題2023-12-19
- 福建導游證面試200道知識問答題2023-12-19
- 吉林導游證面試問答題231道2023-12-19
- 江西導游證面試資料:210道問答題2023-12-19
- 廣東導游證面試景點及知識問答題2023-12-19
- 導游證面試考試參考資料:景點及知識問答題2023-12-18
- 2023年全國導游證考試面試復習資料及技巧2023-12-13
- 2023年導游證面試考試問答題【免費獲取】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