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石家莊電氣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預計在6月開始


2012年石家莊電氣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預計在6月開始網上報名
石家莊市建委,各州、地住房城鄉建設局,有關建筑勘察設計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2〕4號),現將我省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以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15日、16日
舉行,請各有關勘察設計單位認真組織好本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以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報名時間:報名預計于6月正式開始進行
代報名地點:中山東路與青園街交口東北角,人民廣場東行100米,北國東尚(匯景國際)西塔21層。
聯系電話: 0311-89107667 85655189 85612311
二、考試類別和專業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 、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分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5個專業方向。
三、報考條件
(一)全國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報考條件按《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勘查設計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2]4號)文中的“附件2”執行。
(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申報條件仍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冀人字[2002]24號)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規定執行。
(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執業資格考試按《關于轉發人事部、建設部〈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冀人發[2003]21號、22號、24號)文件執行。
(四)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和報考條件分別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冀人字[2005]157號)和《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冀人字[2005]158號)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執行。
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
凡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四、報名辦法
報名分為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和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三個階段進行。
(一)網上注冊登記。
報考人員向所在勘察設計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同意后,分別登陸“勘察設計企業信息軟件”和河北人事考試網。進入“勘察設計企業信息軟件”中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 工程師資格考試申請表》;進入河北人事考試網查看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并在考生注冊頁面對照報考條件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注冊成功的考生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2份。個人報考(僅限基礎考試)按屬地管理進行。
(二)現場資格審查。設區市以下報考人員攜帶打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申請表》和《資格考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審核并在表上蓋章,經設區市建設局(建委)進行資格初審后,到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終審并辦理確認手續。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負責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材料(原件審核后在復印件上蓋審核專用章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以及匯總表(Excel格式)統一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處。
直勘察設計單位報考人員的初審由河北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委托各專業委員會進行。一、二級注冊結構由河北省結構專業委員會,巖土專業由河北省巖土專業委員會,電氣專業由省電氣專業委員會,公用設備專業由省市政專業委員會牽頭負責初審;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航道)由省交通運輸廳基建處負責初審;注冊環保工程師報名由省環保廳負責初審;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報名由省水利廳負責初審。各專業初審部門負責將考生報考資料(原件審核后在復印件上蓋審核專用章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以及匯總表(Excel格式)統一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處;省直勘察設計單位報考其它專業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處直接負責審查工作,并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處將審查合格材料轉交省人事考試中心。
新考生資格審查須提供以下資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勘察設計實務工作年限證明和業績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表》1份、《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2份。
老考生可憑上年度準考證,按申報程序填表報考相同種類的考試(無準考證者按新報考人員要求報名)。
符合免試基礎的考生,除按照新考生提供有關證件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復印件,并按隸屬關系加蓋人事職改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有關資格證件的復印件和人事檔案中工作經歷復印件必須附在《資格考試報名表》后面。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登錄河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費用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按計辦價格[2000]299號和冀人字[2000]80號文標準執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按計價格[2002]2546號文標準執行;其余收費標準按2009年新批文件冀發改收費字[2009]1781號有關規定執行。資格審查確認通過的考生,現場繳交考務費。
五、考試管理
(一)各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
(二)各專業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三)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四)《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具體的作答及評分操作按《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的規定進行。
(五)應試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統一回收。
六、其他事項
報名咨詢電:0311-89107667 85655189 85672169 85612311
現場審核地址:石家莊市人事考試中心,槐安路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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