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工程師輔導資料: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35)
更新時間:2011-11-17 08:54:11
來源:|0
瀏覽
收藏


電氣工程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第四章 火災危險環境$lesson$
第4.1條 一般規定
第4.1.1條 對于生產、加工、處理、轉運和貯存過程中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火災危險物質之一時,應進行火災危險環境的電力設計。
一、閃點高于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在物料操作溫度高于可燃液體閃點的情況下,有可能泄漏但不能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可燃液體。
二、不可能形成爆炸性粉塵混合物的懸浮狀、堆積狀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以及其它固體狀可燃物質。
第4.1.2條 在火災危險環境中能引起火災危險的可燃物質為下列四種:
一、可燃液體:如柴油、潤滑油、變壓器油等。
二、可燃粉塵:如鋁粉、焦炭粉、煤礦粉、面粉、合成樹脂粉等。
三、固體狀可燃物質:如煤、焦炭、木等。
四、可燃纖維:如棉花纖維、麻纖維、絲纖維、毛纖維、木質纖維、合成纖維等。
第4.2條 火災危險區域劃分
第4.2.1條 火災危險環境應根據火災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險程度及物質狀態的不同,按下列規定進行分區。
一、21區:具有閃點高于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的環境。
二、22區:具有懸浮狀、堆積狀的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雖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
三、23區:具有固定狀可燃物質,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
查看更多內容: 電氣工程師考試頻道 電氣工程師課程試聽 電氣工程師考試論壇
?2012年電氣工程師考試網上輔導招生簡章!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簡介
?權威老師主講2012電氣工程師輔導課程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5年電氣工程師必須掌握的核心知識點2025-01-03
- 環球網校雙11活動來襲,電氣工程師超值好課助力備考2023-10-25
- 環球網校雙11預售開啟!搶百倍膨脹抵扣,超多福利2023-10-25
- 2022注冊電氣工程師備考資料2022-10-18
- 2022注冊電氣工程師基礎考試資料2022-10-14
- 2022年注冊電氣工程師專業基礎教材變動對比2022-05-11
- 2022年電氣工程師專業基礎教材變動對比2022-05-11
- 2020年電氣工程師考試《發輸變電》知識點:熔電器的特點2020-09-21
- 2020年電氣工程師考試《發輸變電》知識點:動投入裝置2020-09-21
- 2020年電氣工程師考試《發輸變電》知識點:網絡與布線2020-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