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1年電氣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13日-7月8日


關于2011年度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lesson$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6月13日9:00-7月8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交費確認,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登陸省人事考試局網站進行網上交費。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決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1年7月8日17:00。網上交費完成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與報名相關材料一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將來需提交此表。考后系統不再支持下載,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后果自負。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自行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即2011年7月19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匯總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要在7個工作日內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送省人事考試局進行復核。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9月17日 |
上午 |
8:00―11:00 |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
8:00―12:00 |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 ||
下午 |
14:00―17:00 |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 |
14:00―18:00 |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 ||
9月18日 |
上午 |
8:00―11:00 |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
下午 |
14:00―17:00 |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和往年相同,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和考生可登錄網站(www.gdkszx.com.cn/ksgd2006c.asp),在“考試法規”欄目內查詢有關暫行規定和實施辦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發放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號)要求,為便于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人員報考專業考試,從2010年起對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人員發放成績合格通知單,該通知單作為報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審核的必備材料。2010年前基礎考試合格人員按原有途徑在省人事考試局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合格證明。外省基礎考試合格人員須提供所在省考試機構蓋章的成績合格轉出證明。請各地市考試機構做好相應審核工作。
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四、考試方式
(一)各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均應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二)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配發,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三)《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各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同時配有試卷和計算機計分答題卡。考生答卷時,須在試卷和計算機計分答題卡相應的位置填上姓名、準考證號和工作單位。每道案例題都應在試卷上寫明試題答案,并在試題答案下面寫明本題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及結果,同時將所選正確答案用2B鉛筆填涂在計算機計分答題卡上。試卷上的答題過程及公式務必書寫清楚,字跡勿潦草。對于不按上述規定填寫試卷和答題卡,以及案例題不按要求在試卷上寫明試題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及結果的考生試卷,其計算機讀卡成績無效。
五、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粵價〔2009〕152號文規定,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基礎考試60元/科,專業考試130元/科。
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五)考試用書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的有關信息。
(六)為幫助考生做好考試準備,報名時請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將本文件的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及時印發給考生,考生也可自行登錄網站(www.pqrc.org.cn)下載。
附件:1.
附件:1.2011年度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提交材料
要求
2.報名發證登記表
3.2011年度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2011年度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5.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6.2011年度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主要參考資料
7.2011年度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專業考試所調整的考試規范和標準
8.2011年度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專業考試規程規范清單、2011年度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專業考試規程規范清單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地址:http://www.gdkszx.com.cn/ksxx/kszc_show.asp?id=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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