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2020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公告暫未發布,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19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界定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須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3.在企業工作,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只能提供企業證明的,能否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
只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可提供其他佐證材料,以證明企業工作經歷。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以上是2020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的參考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考生。溫馨提示:為及時獲知2020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公告發布時間、報名時間、考試時間等信息,推薦使用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預約成功可盡早獲得通知。同時,可點擊下方“免費下載”按鈕,獲取更多公務員考試資料。
最新資訊
- 全面解析:2025年地方公務員考試科目及題型介紹2024-09-03
- 2025年地方公務員崗位一覽:快速了解熱門報考方向2024-08-29
- 全面解析:2025年地方公務員考試題型介紹2024-08-28
- 點擊查看!大專生能報考2025年地方公務員考試嗎?2024-08-22
- 2025年國考與省考有什么不同?考生該如何選擇?2024-08-21
- 深度分析:2025年地方公務員行測考試題型2024-08-20
- 報考指南:2025年地方公務員考試科目介紹2024-08-13
- 2024年甘肅省甘南州州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遴選條件已公布2024-07-31
- 2024年廣東省深圳市醫療保障局面向市內公開選調公務員選調條件已公布2024-07-25
- 關于2024年廣東省茂名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選調條件的公告202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