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與彩禮有關的法律規定


關于彩禮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未登記結婚就一定要退還彩禮嗎?很多人訂立婚約后未登記結婚就生活在一起,或者有很多地區的習俗是舉辦婚禮就算結婚了,尤其是廣大農村地區。雙方未登記結婚,在一起生活多年了,有的甚至已生育子女的,這種情況也屬于未登記結婚的,難道要退還彩禮嗎?當然不是,這種情況下法院會根據雙方生活在一起的時間長短,酌情退還或者不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七條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后沒有住處的,屬于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不予返還彩禮的情形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第一款(三)項所規定“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但是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一般不予支持。
分為三種情況: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
首先要求“確已”用于共同生活。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為借口拒絕返還彩禮;其次女方在婚前購買的嫁妝,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為用于共同生活。因為女方的嫁妝是其婚前財產,在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男方也有其婚前財產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該項規定。
刷題鞏固
1、劉強經人介紹與王麗結婚,并按當地習俗向王麗支付了結婚彩禮現金10萬元及金首飾一套,婚后不久劉強發現二人性格不合,便提出離婚并要求王麗返還彩禮。
關于該彩禮的返還,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主張彩禮返還,不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B.因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故不能主張返還
C.已辦理結婚登記,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張返還
D.已辦理結婚登記,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張返還
【解析】C。《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故本題答案為C。
好好備考才是公務員考試成功上岸的不二法寶。備考時切忌一味地灌注,一定要有系統的備考方法和備考計劃,小編也會持續為大家帶來各種有關公考的資訊和備考資料,敬請關注。
最新資訊
- 寫作必看!2025年地方公務員五大申論資料積累方法2024-08-17
- 雙十一狂歡夜來襲!購2024年地方公務員課程享超值福利2023-11-10
- 雙11即將來襲!購買2024年公務員課程享折上折2023-10-25
- 2022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即將進行,行測考前應該看哪些知識點?2022-03-14
- 2022年河北公務員考試行測,這個類比推理題型考前必看2022-03-14
- 廣東省考中最常考30個成語典故!趕快記一遍2021-12-28
- 2022年江蘇省考面試模擬題: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2021-12-27
- 2022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中國的二十四節氣諺語2021-12-24
- 2022年山東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上古五刑指的是什么?2021-12-16
- 2022年北京公務員考試行測定義判斷技巧之核心要點分析法例題及答案解析(11月15日)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