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必考知識點答疑:承諾的遲延與遲到區別?
更新時間:2013-10-12 11:26:54
來源:|0
瀏覽
收藏
注冊會計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2013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必考知識點答疑:承諾的遲延與遲到區別?
問題:承諾的遲延與遲到有什么區別,如何準確記憶并區分?
解答:
該問題涉及2013年注會《經濟法》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中的考點。

【解釋】承諾的遲到是“應到而未到”,即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剩下的一個就是遲延了。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注冊會計師頻道及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cpa一般人幾年可以考完?專業階段2-4年,綜合階段1年2025-05-21
- 初級會計考完可以直接考注會嗎2025-05-21
- 注冊會計師可以免考哪些證書2024-12-10
- 取得注會全科合格證書后需要進行繼續教育嗎2024-12-10
- 注冊會計師如何進行繼續教育?沒有完成怎么辦2024-11-03
- 注冊會計師算什么級別的職稱2024-10-12
- 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內涵是哪些業務2024-09-03
- 注冊會計師缺考有影響嗎2023-03-06
- cpa可以免考哪些證書?(免考29門科目)2023-02-08
- 2023年報考注會必須要有中級證書嗎2023-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