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教材變化情況預測提示


以下分主要章節和非主要章節分別敘述各法律條文簡要情況:
一、主要章節
(一)公司法:現行《公司法》是2005年修訂,之后還有三個《司法解釋》出臺,近來全國人大財經委吳曉靈曾發言說要修改《公司法》,但具體情況尚無法預測。2006年出臺了公司法司法解釋一;2008年出臺了公司法司法解釋二,2010年出臺了公司法司法解釋三。2010年實際上還有個司法解釋四,但一直處于“征求意見稿”階段,至今也未見出臺。2012年公司法一章做了一些修訂,并在2012年注會經濟法考試簡答題中有所體現,預計2013 年教材公司法的變化不大,大家可以放心復習2012年教材。
(二)證?法:現行《證?法》也是2005年修訂,2006年1月1日生效。2012年12月,我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講話顯示,《證?法》有要修訂的苗頭,將持續關注后續進展。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12年5月《關于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應該會對2013年教材有較大影響。但大家在復習時也不必草木皆兵,證?法每年都有新規定出臺,但總體內容的精神實質其實并沒有變化,如首發條件等考點一直都是那樣,建議提早復習。
(三)破產法:現行《企業破產法》是2006年修訂,2007年6月1日起施行。2011年出臺了破產法司法解釋一,2012年3月最高法就破產法司法解釋二舉行了老師研討會,但2012年版本《經濟法》教材并未吸收相關內容,預計2013年教材不會有很大變化。
(四)物權法:現行《物權法》是2007年通過,2007年10月1日起實行。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6月《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會對物權法有影響,該司法解釋還涉及合同法、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等,但主要影響的其實是合同法,見下文。
(五)合同法:現行《合同法》是1999年通過,1999年10月1日起實行。1999年出臺了合同法司法解釋一,2009年出臺了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目前暫無修訂的消息,但以下兩條司法解釋或規定會對明年教材產生影響:
1.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會對合同法有影響,該規定同時涉及的法規有:反壟斷法、侵權責任法、民事訴訟法;
2.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6月《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會對合同法有影響,該司法解釋還涉及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等,但主要影響的是合同法。眾所周知,合同法分則中的買賣合同是第一個合同,合同法規定:“其它有償合同,法律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則參照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故買賣合同的實質變動必然會影響合同法相關知識內容的全局。還是那句話,大家復習時知道這些就可以,暫時不必深究,可以放心學習2012年教材。
(六)票據法:現行《票據法》是1995年版本,1996年開始實施。這也直接導致《經濟法》考試中關于票據法的歷年真題都可以參考,所以票據法是絕對可以放心去學習的章節。
二、非主要章節
(一)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伙企業法:沒有修訂跡象,但要注意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的一些問題,對理解合伙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均會有幫助。
(二)外商投資企業法:商務部2012年10月發布《商務部關于涉及外商投資企業股權出資的暫行規定》。可以預料的是,明年教材第三章一定會有一些變化,細節我也不便過度解讀,大家復習時注意一下就好。
(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2008年通過,2009年5月1日開始實施。沒有什么可說,暫時可以先不看,待2013年教材下發再說。
(四)外匯管理法律制度:外匯管理條例是1980年通過,2008年第二次修訂,暫時可以不必看,待2013年教材下發。因本章內容實際在考試中很少出現,或者出現時分值也不高,故從全書來看,本章內容可以“戰略放棄”。
(五)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涉及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截止到2012年12月,三個法律的修改草案都已經提上日程,并都已經出臺了修訂征求意見稿,預計2013年教材中這些修訂內容會有一些體現,但如果修訂意見稿遲遲處于“征求意見”階段的話,對新教材的影響就會很有限。具體而言:
1.專利法:1984年通過,2008年第三次修正,2009年10月1日開始實施;2012年8月,國家知識產權局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見稿)》,與著作權法、商標法正在進行的第三次修改“遙相呼應”,形成我國近年知識產權專門立法的熱潮。
2.商標法:1982年通過,2001年第二次修正,2011年出臺了商標法草案征求意見稿。
3.著作權法:1990年通過。2010年第二次修正。
2012年著作權法有修訂的跡象,國家版權局于2012年3月公開對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見。
(六)競爭法律制度:包括《反壟斷法》(2007年通過,2008年8月1日起實施)和《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通過,1993年12月 1日開始實施),沒有很多涉及法規變動的消息。但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會對反壟斷法有一定影響。該規定同時涉及的法規有:合同法、侵權責任法、民事訴訟法。
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招生簡章 2012年注冊會計師考后交流及真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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