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企業破產法


1、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破產案件受理后、破產宣告前的程序轉換,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如為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的案件,債權人可以申請和解
B.如為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案件,債務人可以申請重整
C.如為債權人申請債務人重整的案件,債務人可以申請破產清算
D.如為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案件,債務人的出資人可以申請和解
【參考答案】B
【答案解析】選項AD:債務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和解申請只能由“債務人”提出;選項B:債權人中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l0%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清重整;選項C:已經進入重整程序的破產案件,只有出現法定情形 (如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人民法院經管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應當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并宣告債務人破產)才能轉回破產清算程序,債務人不能再申請破產清算。
2、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在重整期間,當事人的下列行為中,不符合規定的有( )。
A.對債務人的機器設備享有抵押權的甲銀行行使了抵押權
B.管理人為繼續營業向乙銀行借款100萬元,并以廠房為該筆借款設定了抵押擔保
C.債務人的出資人丙企業請求投資收益分配
D.債務人的董事丁未經人民法院的同意,將其持有的債務人的股權全部轉讓給第三人戊
【參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選項A:在重整期問,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的擔保權暫停行使;選項B:在重整期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為繼續營業而借款的,可以為該借款設定擔保;選項C: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出資人不得請求投資收益分配;選項D: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向第三人轉讓其持有的債務人的股權。但是,經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招生簡章 2012年注冊會計師考后交流及真題分享
最新資訊
- 2022年注冊會計師cpa每日一練及答案(3月16日)2022-03-16
- 2022年注冊會計師cpa每日一練及答案(3月9日)2022-03-09
- 2022年cpa注冊會計師考試每日一練匯總(2022年3月份)2022-03-04
- 2022年注冊會計師cpa每日一練及答案(3月4日)2022-03-04
- 2022年注冊會計師cpa每日一練及答案(2月21日)2022-02-21
- 2022年注冊會計師cpa每日一練及答案(2月14日)2022-02-14
- 2022年注冊會計師cpa每日一練及答案(2月11日)2022-02-11
- 2022年注冊會計師cpa每日一練及答案(2月9日)2022-02-09
- 2022年注冊會計師cpa每日一練及答案(2月7日)2022-02-07
- 2022年注冊會計師cpa每日一練及答案(2月5日)2022-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