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會《審計》輔導:初步業務活動(3)


3、審計業務約定書的特殊考慮$lesson$
1)考慮特定需要(有必要時應有的內容)
如果情況需要,注冊會計師還應當考慮在審計業務約定書中列明的內容:
(1)在某些方面對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和老師工作的安排;
(2)與審計涉及的內部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其他員工工作的協調;
(3)預期向被審計單位提交的其他函件或報告;
(4)與治理層整體直接溝通;
(5)在首次接受審計委托時,對與前任注冊會計師溝通的安排;
(6)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之間需要達成進一步協議的事項。
2)集團審計
如果負責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同時負責組成部分財務報表的審計,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是否與各個組成部分單獨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3)連續審計
對于連續審計,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是否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修改業務約定的條款,以及是否需要提醒被審計單位注意現有的業務約定條款。
注冊會計師可以與被審計單位簽訂長期審計業務約定書,但如果出現特殊情況,應當考慮重新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1)有跡象表明被審計單位誤解審計目標和范圍;
(2)需要修改約定條款或增加特別條款;
(3)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或所有權結構近期發生變動;
(4)被審計單位業務的性質或規模發生重大變化;
(5)法律法規的規定;
(6)管理層編制財務報表采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發生變化。
4)審計業務的變更
在完成審計業務前,如果被審計單位要求注冊會計師將審計業務變更為保證程度較低的鑒證業務或相關服務,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變更業務的適當性。(與第四章完全一樣)
下列原因可能導致被審計單位要求變更業務:
(1)情況變化對審計服務的需求產生影響;
(2)對原來要求的審計業務的性質存在誤解;
(3)審計范圍存在限制。
上述第(1)和第(2)項通常被認為是變更業務的合理理由,但如果有跡象表明該變更要求與錯誤的、不完整的或者不能令人滿意的信息有關,注冊會計師不應認為該變更是合理的。
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注冊會計師不應同意變更業務。如果不同意變更業務,被審計單位又不允許繼續執行原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應當解除業務約定,并考慮是否有義務向被審計單位董事會或股東會等方面說明解除業務約定的理由。
注會輔導六折七日免費試聽
最新資訊
- 2026年注冊會計師cpa備考學習資料包:一個能用一年的學習工具2025-09-26
- CPA分錄大全:《會計》核心分錄2025-09-19
- 2025注會各科難度分析,助力26年考生把握重點2025-09-08
- 2025年注會考情分析:各科考試難度及26年備考建議2025-08-28
- 2025年CPA六科考前必背200句精煉匯總.pdf版,高效復習工具2025-08-21
- 救急小紙條:2025年注會考前必背200句,最后兩天就背它了2025-08-21
- 考生必存!2025注冊會計師《戰略》必背200句濃縮考點,拒絕無效備考2025-08-20
- 免費下載:2025注會《財務成本管理》必背200句口訣2025-08-20
- 2025年cpa《經濟法》必背200句,考前就背它了2025-08-20
- 考前三天背完!2025注冊會計師《稅法》必背200句濃縮講義202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