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會《經濟法》輔導:第十三章節(4)


2、票據權利的消滅時效(重點) $lesson$
提示:持票人對前手的(首次)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例題】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內不行使票據權利,其權利歸于消滅。下列有關票據權利消滅時效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
B、持票人對票據的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1年
C、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
D、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答案:ACD
解析:票據權利因在一定期限內不行使而消滅的情形有:(1)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據此,A正確,B錯誤;(2)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據此,C正確;(3)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據此,D正確。
3、票據權利的保全(P491)
經當事人申請并提供擔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據,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和執行措施:
(1)不履行約定義務,與票據債務人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票據當事人所持有的票據 ;
(2)持票人惡意取得的票據;
(3)應付對價而未付對價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據;
(4)記載有“不得轉讓”字樣而用于貼現的票據;
(5)記載有“不得轉讓”字樣而用于質押的票據 。
【例題】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票據中,經票據權利人申請并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執行措施的有()。
A、持票人惡意取得的票據
B、應付而未付對價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據
C、記載有“不得轉讓”字樣而用于貼現的票據
D、記載有“不得轉讓”字樣而用于質押的票據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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