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會《經濟法》輔導:第五章節(1)


第一節 證券法的基本理論(簡單了解)
第二節 證券的發行與交易
一、股票發行的一般理論
(一)、公開發行證券的認定:(P171)
1、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2、向累計超過200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二)股票發行的核準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并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或者審批;未經依法核準或者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公開發行證券。
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P172)
1、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一定期限的股份有限公司。
(1)該股份有限公司應自成立后,持續經營時間在3年以上。
(2)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并達3年以上(經國務院批準,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提示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于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
(3)經國務院批準,可以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2、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己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3、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強調“穩定”)。
5、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6、發行人的資產完整,人員、財務、機構和業務獨立。
(1)發行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注意不包括董事、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領薪;發行人的財務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強調“人員獨立”)。
提示:(1)上市公司的總經理必須專職,總經理在集團等控股股東單位不得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2)上市公司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經理、財務主管和董事會秘書)必須在上市公司領薪,不得由控股股東代發薪水。
(2)發行人不得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共用銀行賬戶。
(3)發行人的業務應當獨立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之間不得有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7、發行人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這里注意以下要點:
(1)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其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2)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規定的任職資格,而且不得有下列情形:①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②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③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④因涉嫌犯罪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3)發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權限和審議程序,不存在違規擔保的情形。
例如: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4)發行人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環球網校會計職稱輔導新增多種套餐五折優惠
2010年會計職稱考試網絡輔導招生簡章 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最新資訊
- CPA分錄大全:《會計》核心分錄2025-09-19
- 2025注會各科難度分析,助力26年考生把握重點2025-09-08
- 2025年注會考情分析:各科考試難度及26年備考建議2025-08-28
- 2025年CPA六科考前必背200句精煉匯總.pdf版,高效復習工具2025-08-21
- 救急小紙條:2025年注會考前必背200句,最后兩天就背它了2025-08-21
- 考生必存!2025注冊會計師《戰略》必背200句濃縮考點,拒絕無效備考2025-08-20
- 免費下載:2025注會《財務成本管理》必背200句口訣2025-08-20
- 2025年cpa《經濟法》必背200句,考前就背它了2025-08-20
- 考前三天背完!2025注冊會計師《稅法》必背200句濃縮講義2025-08-20
- 2025年注會《審計》沖刺必備:200句高頻考點速記手冊202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