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冊會計師《會計》第十章第三節設定受益計劃的確認與計量


1.定義: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
【提示 1】離職后福利計劃,是指企業與職工就離職后福利達成的協議或者企業為向職工提供離職后福利制定的規章或辦法等
【提示 2】離職后福利計劃分為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
設定受益計劃
1.設定受益計劃,是指除設定提存計劃以外的離職后福利計劃。
【提示】參照雇員收入和供職年限為基礎的公式來確定退休福利支付進的退休福利計劃
【提示】在該計劃下,承諾退休福利的支付取決于該計劃的財務狀況、注資人今后支付提存金的能力、該計劃的投資業績和經營效率
(1)設定提存計劃
企業義務:企業的法定義務是以企業同意向基金的繳存額為限,不負進一步支付義務
風險承擔主體:精算風險(即福利將少于預期)和投資風險(即投資的資產將不足以支付預期的福利)實質上要由職工來承擔,企業不承擔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風險
(2)設定受益計劃
企業義務:企業向獨立基金繳費金額要以滿足未來養老金給付義務的順利進行為限,負有進一步支付義務
風險承擔主體: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風險由企業承擔
2.設定受益計劃的計量(4 步)
(1)確定設定受益義務現值和當期服務成本
(2)確定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
(3)確定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4)確定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
會計分錄:
存在資產的設定受益計劃下的賬務處理:
(1)提存資金時:
借:設定受益計劃資產
貸:銀行存款
(2)每年發生服務成本時
借:管理費用—離職后福利
貸:應付職工薪酬
(3)設定受益計劃資產發生利息收益時
借:設定受益計劃資產
貸:財務費用
發生利息費用時作相反分錄。
(4)引入或修改計劃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5)實際支福利時
借:應職工薪酬
貸:設定受益計劃資產
(6)重新計量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離職后福利
貸:其他綜合收益
第一步:確定設定受益義務現值和當期服務成本(兩次折現的思想)。
設定受益義務的現值,是指企業在不扣除任何計劃資產的情況下,為履行當期和以前期間職工服務產生的義務所需的預期未來支付額的現值。(也就是將職工退休后未來可以拿到的薪酬折現到退休時點的現值)
當期服務成本,是指職工當期提供服務所導致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額。(也就是將上面設定受益義務的現值除以職工自實施設定收益計劃時起至退休時止的年數,計算出每年的平均服務成本,然后再將該平均服務成本折現到自實施設定收益計劃時起至退休時止的每年年末,計算出歸屬于每年的當期服務成本)
根據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釆用無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設對有關人口統計變量(如職工離職率和死亡率)和財務變量(如未來薪金和醫療費用的增加)等作出估計,計量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義務,并確定相關義務的歸屬期間。
【提示】折現率為根據資產負債表日與設定受益計劃義務期限和幣種相匹配的國債或活躍市場上的高質量公司債券的市場收益率確定,將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義務予以折現。
第二步:確定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設定受益計劃存在資產的,企業應當將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減去設定受益計劃資產公允價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確認為一項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設定受益計劃存在盈余的,企業應當以設定受益計劃的盈余和資產上限兩項的孰低者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資產。其中,資產上限,是指企業可從設定受益計劃退款或減少未來對設定受益計劃繳存資金而獲得的經濟利益的現值。
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設定受益計劃資產公允價值(>0,凈負債;< 0,凈資產)
第三步:確定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設定受益計劃產生的職工薪酬成本=服務成本+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當期服務成本+過去服務成本+結算利得或損失)+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除非其他相關會計準則要求或允許職工福利成本計入資產成本,企業應當將服務成本和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設定受益計劃義務
當期服務成本,是指因職工當期服務導致的設定受益義務現值的增加額。
3.結算利得和損失,是指下列兩項的差額:
①在結算日確定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
②結算價格,包括轉移的計劃資產的公允價值和企業直接發生的與結算相關的支付。
結算利得或損失=在結算日確定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結算價格(>0,結算利得;<0,結算損失)
4.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是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在所處期間由于時間流逝產生的變動。包括計劃資產的利息收益、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利息費用以及資產上限影響的利息。
第四步:確定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重新計量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且在后續期間不應重分類計入損益,但是企業可以在權益范圍內轉移這些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的金額。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包括下列部分:
1.精算利得和損失,即由于精算假設和經驗調整導致之前所計量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或減少。
2.計劃資產回報,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
3.資產上限影響的變動,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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