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成績查詢的通知公布,查分時間從6月15日開始


6月15日,報名系統發布了《關于2024年度河北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2024年河北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于6月15日在報名網站公布,請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考試成績。
具體通知如下
關于2024年度河北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度河北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于6月15日在報名網站公布,請登錄報名系統http://120.211.69.217:8035/查詢考試成績。
河北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
資格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15 日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成績合格標準
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頒布的《關于 33 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規定,按照每科試卷滿分(100 分)的 60%(60 分)劃定合格分數線。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成績有效期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個考試年度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電子證書),該證書作為注冊的依據。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領取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放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考試合格證明(電子證書)。證書或專業考試合格證明由省應急管理廳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用印。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作用
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并符合注冊條件的,可申請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注冊,有關注冊和執業按相關規定執行。對在執業注冊中發現虛假承諾和違紀違規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及注冊和執業相關規定處理。
一、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是安全生產法的明確要求
注冊安全工程師是唯一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規定的國家職業資格,是指通過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經注冊后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或提供安全生產專業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目的主要是為加強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才能力素質,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保障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要按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應急管理部(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明確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礦山單位、金屬冶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達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三)應急管理部規章《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明確: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者委托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提供安全生產服務。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專業服務人員30%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標準化》規定,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
三、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待遇
(一)職稱待遇
1.應急管理部(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分初級、中級、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稱各級別與專業職稱相對應。
2.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應急〔2019〕8號)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即符合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二)特殊待遇
1.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12〕10號)明確規定,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并經注冊的,可以直接申領礦山、危險物品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
2.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19〕6號)明確規定,在道路運輸領域有效注冊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向屬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備后,視同安全考核合格。
3.河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冀應急人〔2019〕103號)明確規定:一是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人員,表明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可視為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二是生產經營單位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并經注冊的,不再換發《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視為與其注冊類別相應的行業、企業安全培訓考核合格。
以上就是“2024河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成績查詢的通知公布”的相關內容,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更多2024年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備考需要的模擬題及考點資料,大家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
最新資訊
- 2025年安徽初級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時間:預計11月中旬2025-09-14
- 2025年江蘇初級安全工程師公布考試成績時間:12月下旬2025-09-14
- 2025年上海初級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查詢時間:考后一個半月左右2025-09-14
- 2025年浙江初級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公布與成績合格證明制發2025-09-14
- 2025年廣西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管理與證書辦理2025-09-09
- 2025年山東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管理與證書辦理2025-08-27
- 2025年寧夏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已發布,共621人合格2025-08-14
- 北京市2025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已開通,從8月7日開始2025-08-07
- 2025年福建初級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復核申請時間:8月4日至8月8日2025-08-06
- 2025年福建初級安全工程師成績查詢入口已開通,附合格標準202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