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法律法規》復習資料: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一、危險化學品的概念
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二、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安全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經營場所和儲存設施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從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4、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5、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辦程序
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2017安工《法律法規》考試真題)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下列關于化工企業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說法,正確的是()。
A.審查部門應當是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監管部門
B.審查部門應當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45日內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
C.審查部門不予批準的,可以口頭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D.審查部門應當將頒發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情況向工商管理部門通報
參考答案:B
本文內容是2021年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法律法規》復習資料: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供大家參考學習!查看更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模擬試題、高頻考點、備考經驗等內容可點擊文章下方的免費下載按鈕,更多免費內容盡在其中...
環球網校推出了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預約成功屆時可免費獲取2021年各省市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及報名時間。
最新資訊
- 注冊初級安全工程師考點:安全評價的工作程序2025-08-31
- 初級安全工程師其他安全考點:事故調查與分析2025-08-30
-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點速記其他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程序2025-08-26
-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知識點其他安全:現場安全管理2025-08-26
- 初級安全工程師知識點《其他安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2025-08-25
- 初級安全工程師知識考點《其他安全》:安全生產投入2025-08-25
- 初級注安工程師《其他安全實務》知識點:危險、有害因素控制措施2025-08-24
- 初級注安工程師《其他安全實務》考點:特種設備的基礎知識2025-08-24
- 初級安全工程師《化工安全實務》考點:化工品泄漏事故處理注意事項2025-08-23
- 初級安全工程師《化工安全實務》考點:危險化學品外部防護距離確定的流程2025-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