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崗位職責是什么


注冊安全工程師是干什么的?
安全工程師平時工作中主要是負責以下一些工作:
1、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
2、組織相關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演練,對安全工作進行督察和改進;
3、對專項安全和直接作業環節進行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4、負責公司勞動安全生產、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管理等工作;
5、參與公司內部安全大檢查,對檢查結果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6、生成安全事故的處理和調查分析,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方案;
7、對公司消防工作進行經常性、專業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崗位職責是什么?
1、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由聘用單位委派,并按照注冊類別在規定的執業范圍內執業,同時在出具的各種文件、報告上簽字和加蓋執業印章。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應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參與并簽署意見:
(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
(二)排查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計劃;
(四)選用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六)制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七)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事項。
3、聘用單位應當為注冊安全工程師建立執業活動檔案,并保證檔案內容的真實性。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1、注冊安全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注冊安全工程師稱謂;
(二)從事規定范圍內的執業活動;
(三)對執業中發現的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參加繼續教育;
(五)使用本人的執業證和執業印章;
(六)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七)對侵犯本人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證執業活動的質量,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接受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執業水準;
(三)在本人執業活動所形成的有關報告上署名;
(四)維護國家、公眾的利益和受聘單位的合法權益;
(五)保守執業活動中的秘密;
(六)不得出租、出借、涂改、變造執業證和執業印章;
(七)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執業;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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