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法律法規》考點: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劃分的規定
更新時間:2019-03-27 14:58:02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
收藏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環球網校小編整理了2019年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法律法規》考點: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劃分的規定,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查看更多模擬試題請關注環球網校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頻道。祝學習愉快!
相關推薦:2019年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法律法規》精選考點匯總
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劃分的規定:
通用的事故分級的規定。《條例》將一般的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下列四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3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規定中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特殊的事故分級的規定
(1)補充分級。除了對事故分級的一般性規定之外,考慮到某些行業事故分級的特點,《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2)社會影響惡劣事故。《條例》第四十四條關于社會影響惡劣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沒有明確其事故等級,在實踐中可以根據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比照相應等級的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以上內容是2019年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法律法規》考點: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劃分的規定,供大家參考學習!查看更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復習資料可點擊文章下方"點擊免費下載>>>安全工程師試題/考點精華",更多免費資料盡在其中...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注冊初級安全工程師考點:安全評價的工作程序2025-08-31
- 初級安全工程師其他安全考點:事故調查與分析2025-08-30
-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點速記其他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程序2025-08-26
-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知識點其他安全:現場安全管理2025-08-26
- 初級安全工程師知識點《其他安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2025-08-25
- 初級安全工程師知識考點《其他安全》:安全生產投入2025-08-25
- 初級注安工程師《其他安全實務》知識點:危險、有害因素控制措施2025-08-24
- 初級注安工程師《其他安全實務》考點:特種設備的基礎知識2025-08-24
- 初級安全工程師《化工安全實務》考點:化工品泄漏事故處理注意事項2025-08-23
- 初級安全工程師《化工安全實務》考點:危險化學品外部防護距離確定的流程2025-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