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實務》考點:事故性質認定的原則和程序


1.事故性質認定的原則
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可以依據國家法規和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來評定。(自然事故、技術事故、責任事故。)
2.事故性質認定的程序
(1)事故類型分析 按事故的性質可分為以下幾種:自然事故、技術事故、責任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3)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根據事故調查所確定的事實,通過對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找出對應于這些原因的人及其與事件的關系,確定是否屬于事故責任者;按責任者與事故的關系分為:直接責任者、領導責任者。
(4)事故責任分析 事故責任分析是在原因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的,查清事故發生原因,是確定事故責任的依據。責任分析的目的在于使責任者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事故責任分析的步驟:①按照事故調查確認的事實;②按照有關組織管理(勞動組織、規程標準、規章制度、教育培訓、操作方法)及生產技術因素(如規劃設計、施工、安裝、維護檢修、生產指標),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狀態(事故隱患)的責任;③按照有關技術規定的性質、明確程度、技術難度,追究屬于明顯違反技術規定的責任,不追究屬于未知領域的責任;④根據事故后果(性質輕重、損失大小)和責任者應負的責任以及認識態度(搶救和防治事故擴大的態度、對調查事故的態度和表現)提出處理意見。
(5)事故性質的認定;
(6)事故經濟損失分析 依據國家法規和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來評定。
在事故調查的過程中,通過對事故類型的分析和確定、事故原因的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事故責任的分析和確定、事故性質的認定和事故經濟損失的分析,才能對一起事故的分析比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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