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題】
2013 年 3 月,趙某、錢某、孫某、李某打算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四人草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股東為趙某、錢某、孫某和李某;公司設董事會,全體股東均為董事;公司不設監事會,自李某擔任監事,趙某為公司經理,經查詢律師得知,草擬的公司章程內容有不合法之處,遂作出修改,2013 年 6 月,四人投資的丙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丙公司”)成立,主要從事藥品經銷,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 年 3 月,丙公司銷售無批準文號的藥品,被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并暫扣許可證。2015 年 8 月,丙公司為孫某提供擔保。2015 年年底,公司當年實現凈利潤 300 萬。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為下列問題從備選答案中選出正確的答案
第1題
第2題
第3題
第4題
第5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