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類專業在校生,專業課成績可以用來抵免今年的繼續教育學分嗎?


會計繼續教育
提問:您好。我是會計類專業在校生,我今年下半年的專業課要等到明年1月份才能出成績,我想問一下成績出來后可以用來抵免今年的繼續教育學分嗎?
答復:今年的專業課成績可以抵頂今年的會計繼續教育學分,你可以等明年申報抵頂今年的會計繼續教育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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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會計繼續教育學分管理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形式,其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一)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3學分;
(二)參加財政部門公布的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每學時折算為3學分;
(三)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門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
(四)參加財政部門主辦的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
(五)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六)獨立承擔財政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員每人折算為60學分;
(七)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八)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九)參加財政部組織的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和省管理型會計領軍人才培訓的,可折算為90學分;
(十)通過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繼續教育培訓的,折算為90學分;
(十一)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其學分計算方法由財政部門另行確定。
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實行登記管理。
用人單位組織所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應當事先將繼續教育方案(包括培訓內容、課程、師資、時間、地點等)報所在地財政部門備案,接受財政部門監督,并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種類、內容、時間和考試考核結果等情況進行記錄,在培訓結束后及時按照有關要求將有關情況報送所在地財政部門。
省財政廳將統一建立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各級財政部門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進行如實記載,并實時對接到省財政廳統一建立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管理系統上。
繼續教育登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和會計相關考試,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直接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財政部門公布的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根據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報送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應當在年度內登錄所屬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網站,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也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屬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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